开发商低报造成数据偏差 房价涨1.5%统计局犯不着造假
2010-03-06 18:41 作者:赵尔印 来源:
针对“2009年全年全国房价只涨了1.5%”的统计数据,全国政协委员、原国家统计局局长李德水作出了回应。他称,这一数据的产生源于“技术问题”。
今年2月底,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09年统计公报称,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平均上涨1.5%,这个数字公布后,立即引起了社会各界的质疑,甚至有观点认为,国家统计局针对房价数据“造假”。
李德水在政协经济小组讨论中对上述问题作出了回应,他告诉记者们,“这几天不少委员和记者都问我,去年全国房价只上涨了1.5%,与我们的实际感觉差距太大。在社会上、国际和国内舆论中我都看到了许多质疑、甚至于批评。”
“尽管我没有参加到这一数据的工作中,但我作为国家统计局的老局长,有责任对此进行一些解释。”他说。
李德水将这一数据如此之低归咎为“技术性的问题”。他说,这是2009年全年与2008年全年的数据相比较后得出的结论。
他认为,这是一个“全年的平均数”。2009年1-4月房地产市场比较低迷,到5月份房价开始加速上涨,但全年平均下来数据就拉平了。第二则是由于地区的差异。在70个统计城市中还有中小城市,它们的涨幅明显要小一些。第三,房屋构成结构很多,有新房、旧房、二手房,也有别墅等等,又形成了一个平均数。
李德水同时还说,国家统计局有关房屋销售价格的统计数据,是统计局数据调查队从房地产开发商要来的。“这是开发商报给我们的数字,而不是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数字。在房价高涨的时候,开发商报给统计部门的数字是往高报还是低报,恐怕是低报的可能性多一点。”
不过,李同时也承认,国家统计局在这些技术性问题上是有待改进和完善的。他强调:“不过我可以很负责任地说,国家统计局不会、也不可能、更不会故意少报这个数字,犯得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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