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29楼楼顶修凉亭 网友戏称最拉风违建

2010-03-05 23:25    作者:李玉坤   来源:  

在自家露台或阳台上修个凉亭或搭个小屋是不少市民的想法,但昨日记者从市规划执法监督局获悉,只要没有办理规划许可等手续,这些怀着“美好”想法修建的凉亭和小屋都将变成违建,面临拆除的局面。顺江路粼江峰阁小区一位29楼的住户在自家露台上搭建了一个中式凉亭,被人称为

  在自家露台或阳台上修个凉亭或搭个小屋是不少市民的想法,但昨日记者从市规划执法监督局获悉,只要没有办理规划许可等手续,这些怀着“美好”想法修建的凉亭和小屋都将变成违建,面临拆除的局面。

  顺江路粼江峰阁小区一位29楼的住户在自家露台上搭建了一个中式凉亭,被人称为“蓉城最高违建”。有小区业主表示这样的搭建存在安全隐患,对其是否合理合法也提出了质疑。昨日,规划及城管部门对此展开调查。

  现场惹眼:

  凉亭空中“屹立”2年 蓉城最高违建?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顺江路粼江峰阁小区。还没进小区,就可从外面看到小区内的几栋白色高楼,一个中式凉亭“屹立”在其中一栋大楼的顶楼露台上,亭角拱翘,在这片现代风格的建筑中,显得十分惹眼。

  据物管公司介绍,小区修建于2006年,居住在29楼的那位业主是从2007年11月份开始在露台上修建凉亭的,当时就有业主反映,他们也去交涉过,要求该住户停工,但对方态度很强硬,“他说是他自己的露台,就是要修。”物管公司客服主任马剑波称,由始至终该业主都没提供过报建手续或规划许可,但当时对于违建的认定比较模糊,“一般认为四周封闭、带顶的房屋才算违建”,物管公司考虑到毕竟自己是提供服务,露台属于业主所有,不想把关系闹得太僵,所以最后就不了了之,这也是很多露台违建能长久存在的原因。

  凉亭主人:

  没露面 可能是城中富商

  粼江峰阁位于九眼桥附近,项目占地61亩,由6栋精装修的高层电梯公寓构成。小区地理位置不错,与对面望江公园的望江楼隔着锦江“两两相望”。自开盘起一直都是以高档小区形象深入人心,目前二手房每平方米房价在万元以上。

  对于一直没有露面的凉亭主人,他的身份也让人多方猜测。有业主称该户人家姓陈,是本地人,但经常在外地做生意。更有知情人士称,陈先生买的房子在200平方米以上,是跃层大户型,光露台就有50多平方米,还是请的专人设计。“露台上不光有凉亭,还有假山、流水,花费在七八万元。”

  街道办:

  楼台建亭子 有报建手续的很少

  负责该片区的莲新街道办执法大队负责人表示,昨天他们已到小区两次,“想请业主出面,了解下情况。”但业主一直没露面。该负责人称,类似这样的露台在成都还是比较普遍,很多市民都喜欢在露台上修修建建,但真正有报建手续的少之又少,多少有违规情况出现。“业主对露台有完全的使用权,我们不可能跑到人家家里去,如果业主不配合就比较难办。”

  市规划执法监督局:

  除绿化和花架外 无规划许可就是违建

  记者随后联系了市规划执法监督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成都前两年为提高城市绿化率,提倡市民在屋顶进行绿化,所以屋顶绿化和花架不属于违建,也不需要报建手续,但其他方面的构筑物或建筑物都需要进行规划许可,“不管四周封不封闭,有没有顶,只要没有规划许可就属于违建。”

  该负责人透露,一般而言,楼盘在建设之初的报建规划里,都不会对赠送给业主的露台进行规划设计,否则将算入建筑面积内,而业主自己修建,必须先向物管申报,得到相关部门许可后才能动工。自行建造的新建构筑物或建筑物,一旦发现就将制止,甚至强制拆除;而对于历史遗留下来的则采取综合治理,有计划、有步骤、分点、分线、分面进行逐步拆除。“目前,我们正在查找所属楼盘的报建档案与设计图纸,看是否有这个凉亭的规划许可,若找不到相应手续将按历史遗留违建处理。”

admin

相关阅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