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涨幅乍回落,唱涨之声要不得
2010-02-25 17:18 作者:李玉坤 来源:
在房价问题上,无论有关官员出于什么动机和用意,无论唱涨言论具有多大的合理性,都可能被开发商解读为"涨价有理涨价有利",可能被公众解读为"房价还会涨"的信号。
2月23日《成都晚报》报道,据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监测,今年1月全国36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集中成交价格为7417元/平方米,比去年12月上涨2.04%,涨幅比去年12月下降6.69个百分点。
不管今次房价涨幅回落是不是本轮房地产调控发力的效用,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房价涨幅回落与政府房地产调控目标以及民众愿望方向一致。从这个意义上说,无论房价涨幅回落是否是调控的效果,都该是政府民众皆大欢喜的好事。然而,眼下房价涨幅回落只能让人谨慎乐观,因为其远未能达到政府“稳定房价,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调控目标和民众“买得起房”的基本愿景。
既往调控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在此敏感时刻,一方面,相关部门须准确表述调控政策与房价涨幅回落的关联系数,以最大限度靠近直至达到既定目标;另一方面,被大部分媒体和公众视为政策信号和权威信息的部委官员应当谨慎发言。然而,国家统计局相关人士22日作客新华网时表示,目前我们大家处于一个都想拥有自己住房的情况,我们在20年以前很少有自己的住房,都是租住国家或者别人的房子,现在都想拥有自己的一套住房,所以社会需求就很大,特别是在一些中心城市和大城市,因为外来人口比较多,供求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就推动了房价的上涨。我理解这些话,释放的与其说是房地产调控的信号,还不如说是房价上涨的信号。
有关官员假如不是以官方身份而是以私人身份讲话,抑或还未细化调控政策与房价涨幅回落的关联系数,最好沉默是金,少说不说为好。因为即使是私人发言,如果稍有不慎抑或口误失言,也会因为特殊身份而给地产商和公众造成误导,给政府调控造成杂音干扰。当然,个别官员如果原本就是出于心照不宣的原因“醉翁之意不在酒”,为开发商代言张目,为哄抬房价打气加油则又另当别论。
令人遗憾的是,近年来,每当房价调控到了初有松动的节骨眼上,总有官员唱涨杂音此起彼伏。笔者以为,无论有关官员出于什么动机和用意,无论唱涨言论具有多大的合理性,都可能被开发商解读为“涨价有理涨价有利”,可能被公众解读为“房价还会涨”的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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