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对预售房制度开刀 青岛商品房预售款要进专用账户

2010-02-05 17:07    作者:李玉坤   来源:  

在刚刚过去的2009年,房价飞涨,地王频出,挪用预售房款囤地已成业内潜规则,给楼市健康发展埋下隐患。开发商出售在建商品房所收房款,必须存到专用监管账户,用于该项目建设,禁止挪作他用。

  在刚刚过去的2009年,房价飞涨,地王频出,挪用预售房款囤地已成业内潜规则,给楼市健康发展埋下隐患。4日,记者获悉,3月1日开始,青岛将对市内四区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进行监管。开发商出售在建商品房所收房款,必须存到专用监管账户,用于该项目建设,禁止挪作他用。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有些开发商收取商品房预售金后,会挪作他用,一旦资金使用出现问题,就会产生“烂尾楼”,危害购房者的利益。为了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青岛市内四区将于3月1日起对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进行监管。项目预售房款只能用于该工程的建设,不能挪作他用。

  根据规定,开发商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证前,就需要选定一家商业银行作为其资金监管银行,并开设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购房人所缴纳的定金、首付款或者全额房款将直接存入监管专用账户。如果购房者采用贷款买房,贷款将由贷款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直接划拨到监管专用账户。

  监管专用账户中的商品房预售资金,只能用于购买本工程开发建设必需的建筑材料、设备;支付施工进度款、缴纳法定税费、偿还在建工程抵押贷款及支付工程其他相关费用。开发商如果要使用这些预售资金,必须持用款计划及有关材料到监管机构进行申请,再由监管银行拨付预售资金。预售资金的监管从项目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一直到开发商为项目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为止。开发商如果违规使用预售金,或者逃避监管,监管部门可要求其限期整改,停止向其拨付预售资金,进行处罚以及停止网签等。

  据了解,在房地产行业,“拿明天的钱办今天的事”早已成为通行规则,绝大部分开发企业在收取了商品房预售金后,除了用于项目本身建设外,还会用于偿还前期贷款,用于买地或新开工项目等。而其中任何一环出现问题,就会导致资金链断裂,从而产生“烂尾楼”。对于青岛即将施行的预售金监管,不少楼市专家表示,“专款专用”可以保障购房者权益。

  但不少开发商却对该制度效果保持观望。青岛安泰信集团研究部总监张百忍表示,预售金监管起来有一定的难度,像万科、绿城、保利等大企业,都是全国范围内调度资金,各地政策不一,怎么监管有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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