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住房建设也该“水涨船高”
2010-02-01 21:43 作者:李玉坤 来源:
随着各地"地王"的蜂拥亮相,土地出让金的数目也在惊人地"节节攀高"。而资金问题、土地问题等成为很多地方廉租房建设滞后的理由。
1月31日《南方都市报》报道,全国人大代表李永忠日前在列席广东省人大会议小组讨论时提出疑问:国家规定至少要拿土地出让金的10%投入廉租住房建设,为何广东投入的比例还不到0.6%?
2007年,财政部印发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强调,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结合当地财力,积极参与制定廉租住房保障计划,并按照年度廉租住房保障计划以及国发[2007]24号文件规定的来源渠道筹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其中明确规定: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安排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细心的李永忠代表在仔细查阅《广东省200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预算草案》后发现,报告中列出了今年的“廉租住房保障基金”为6个亿;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高达996.1242亿元,投入廉租房建设的比例还不到0.6%!李永忠认为这样的安排和国家的政策有出入。
随着各地“地王”的蜂拥亮相,土地出让金的数目也在惊人地“节节攀高”。近日,中国指数研究院发布2009年中国70个大中城市土地出让金排行。报告指出,2009年中国土地出让金总金额达15000亿元,约占全年GDP4.4%,约占全国财政收入6.8万亿的22%。其中,北京市地方财政收入完成2026.8亿元,而土地出让金为928亿元,占到45.8%;上海市地方财政收入为2540.3亿元,而土地出让金为1043亿,占到41%。杭州和上海成为土地出让金超过千亿的两个城市,杭州以1200亿元排名第一。
土地出让金水涨船高,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安排用于廉租住房建设的资金,照理也应该不断增加,但令人费解的是,就算在经济发达的广东,土地出让金的投入比例还不到0.6%,其他地方的投入比例恐怕也是令人担忧的。建设部2007年的通报显示,166个地级以上城市未明确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比例,很多城市还没有开始将土地出让净收益实际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
在去年全国两会期间,曾有全国人大代表一针见血地指出,一些地方政府片面追求GDP的政绩观没有根本转变,建设廉租住房需要投入大量的财政资金,而且会抑制商品房的价格上涨,这是一些地方政府不认真落实廉租住房政策的原因之一。目前我国在住房保障方面既没有相关法律依据,也没有政府实施条例,资金问题、土地问题等成为很多地方廉租房建设滞后的理由。近日传来消息说,我国已经开始起草《住房保障法》,但愿这部法律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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