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农民建设自用住房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

2010-02-01 17:55    作者:赵尔印   来源:  

多渠道多形式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将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逐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对农民建房、购买汽车和家电等提供消费信贷,加大对兴办农家店的信贷投放。

  新华社1月31日受权播发了2010 年中央一号文件,这是新世纪以来的第7个中央一号文件。文件以“ 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 ,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为主题,既着眼于2010年的农业农村工作,更着眼于今后一个时期的“ 三农”发展。

  一号文件全文约12000字,从健全强农惠农政策体系、提高现代农业装备水平、加快改善农村民生、协调推进城乡改革、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5 个方面,着力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配置,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努力缩小城乡公共事业发展差距,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住房

  支持农民建设自用住房

  抓住当前农村建房快速增长和建筑材料供给充裕的时机,把支持农民建房作为扩大内需的重大举措,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建材下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多种形式支持农民依法依规建设自用住房。加强村镇规划,引导农民建设富有地方特点、 民族特色、传统风貌的安全节能环保型住房。

  户籍

  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

  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提高城镇规划水平和发展质量,当前要把加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作为重点。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小城镇特别是县城和中心镇落户条件的政策,促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并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权益。

  多渠道多形式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将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逐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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