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卖房的实在太“夸张”宁付违约金也要撕毁合同

2010-01-07 17:24    作者:李玉坤   来源:  

因为交了违约金卖给别人他还能多赚不少钱 律师提醒:真怕卖房的毁约,可以多交定金增大违约代价 ”  林先生去年12月初在祝甸附近看中了一套二手房,通过七里河附近一中介,买卖双方以71万元的价格成交,林先生当时交了1万元定金。

  为啥呢?因为交了违约金卖给别人他还能多赚不少钱 律师提醒:真怕卖房的毁约,可以多交定金增大违约代价

  

为了防止卖房的人违约,不少购房者开始故意多交定金了。(记者 徐延春 摄)

  □本报记者 崔荣杰

  去年出现的房价持续上涨,现在终于给济南的房产市场带来麻烦了。眼看着别人的房子又涨了,一些已签合同的房主心生悔意,甚至不惜撕毁合同交违约金,也不愿“低价”卖了。

  房子马上就要过户,房主却毁约了 一打听,原来涨价幅度已超违约金

  6日,省城购房者林先生向记者诉说了自己的无奈,“现在房价距我定房子时又涨了好几万,他不卖给我了,虽然给了我违约金,但我的损失可不仅仅是个违约金的事。”

  林先生去年12月初在祝甸附近看中了一套二手房,通过七里河附近一中介,买卖双方以71万元的价格成交,林先生当时交了1万元定金。

  随后,在中介帮助下,林先生开始办理网上签约、交首付、申请贷款等手续,双方约定元旦后过户。

  “过了元旦,房主突然打电话说不卖了,还说可以付给我违约金。”林先生说,这让他很被动,“不仅手续白忙活了,现在同样的房子也比去年底他买的时候贵了不少。”

  按林先生提供的号码,记者和这家中介取得联系,中介表示,因为林先生看中的这套房子有人出到了74.1万元,所以房主宁可拿出1万元违约金,也不愿卖给林先生了。现在市场如此,他们作为中介也没有办法。

  有类似遭遇的还有吴女士。吴女士5日向本报反映,她年前11月份在西部匡山附近看中了一套80多平方米的住宅,总价 43万元,她交了1万元定金,双方当时约定如房主毁约,要支付2倍的定金。吴女士随即开始申请贷款。

  因房子产权超5年,年前交易人太多需要排队,双方将过户日期推迟到元旦后。

  “元旦后,银行通知我说贷款批下来了,我联系房主过户,他突然说不卖了。”吴女士说,“我问了问,原来现在同样的房子已经能卖到46万了,难怪房主宁可交2万元违约金”。

  就算拿到违约金,也抵不上房价涨幅 这个损失是实实在在的,该谁出呢

  吴女士告诉记者,对方毁约后搞得她非常被动。而且她还有不少困惑,

  现在的房价距自己购买时又涨了好几万元,房主的毁约实际上给自己带来的损失是巨大的,一点违约金根本赶不上房价的涨幅。

  对此,众成仁和律师集团的周家魁律师认为,

  这要分两种情况来看。“如果在合同中有相关赔偿规定的,要按合同规定来。如果合同中没有,购房者可以主张,但需要进行举证,证明在房价上涨的情况下,对方毁约给自己带来的实际损失有多少,并据此索赔。”

  “原来想着房子定下来了,对违约规定没怎么考虑,没想到出现这种情况,其实我还是希望能把房子买下来。”吴女士说。

  为防毁约,不少购房者定金交到5万元

  律师对此很欣赏,认为可以加大毁约成本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房价的快速上涨给市场带来了不少麻烦,除了看房时屡屡发生“ 跳价” ,签约后毁约的情况也有所增加。

  “现在有的房子一天能涨上去几万元,毁约后赔购房者1万,即使交上几千元中介费,原房主还能多赚不少钱。”省城一家大型中介的张女士讲述其中原因时认为,说到底这还是因为卖方市场在作祟,去年下半年她和同事经手的二手房交易中就出现过两单这样的情况,作为中介她也很无奈。

  省城另一家中介的步女士表示,现在不少购房者在交定金时开始故意加大数额,防止房主违约的情况出现,“现在交3万5万定金的已经不少,房子总价越高,购房者交的定金越高,他们都怕房主临时变卦啊。”

  周家魁律师建议,为防止卖主违约的情况,购房者完全可以增加定金的数额,或在合同中加大规定违约金的赔偿责任,违约成本加大了,卖主毁约在一定程度上就可以被防止了。

admin

相关阅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