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开发商捂盘重在提高执行力
2009-12-29 18:10 作者:赵尔印 来源:
今年以来,全国各地房价“涨声”一片,新“地王”不断涌现。27日,温家宝总理接受新华社独家专访时,提出了四条措施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值得期待。特别是打击捂盘惜售、占地不用、哄抬房价等违法犯罪行为,更是剑指开发商违规经营与房地产暴利,彰显中央调控房地产市场的决心。
捂盘并不是一个新问题。中央一直都在打击开发商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的违规行为。近年来,国务院办公厅、住建部等部门多次发文,要求对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恶意炒作、哄抬房价的房地产企业,加大整治查处力度。上个月,住建部又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和公开曝光力度,及时发现并查处开发商炒卖房号、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等违法违规行为。住建部还特别要求,商品住宅项目一般不能分层、分单元办理预售许可。
但是从各地频频抬头的捂盘迹象来看,捂盘的问题仍然存在,还颇为严重。由于对开发商的捂盘行为缺乏明确的处罚细则,再加上不少地方政府沿袭房地产财政思维惯性,不愿打击违规开发商,导致地方政府对捂盘的打击“雷声大,雨点小”,问责板子高高举起,轻轻放下,一道又一道的捂盘禁令都成了一纸空文。比如,南京市出台规定对开发商捂盘确定最高1万元的罚款标准,就引发了舆论炮轰。1万元的罚款标准固然具有可操作性,但是如此低的罚款标准,只能算作政府平息民怨的姿态而已,根本不能有效打击捂盘行为。对此,有论者尖锐指出“罚款1万是捂盘动员令”。这样的指责或许有点苛刻。但是罚款标准过低显然难以遏制开发商的捂盘冲动。
其实,遏制开发商捂盘的办法不是没有,而是有的地方不愿用而已。在我看来,要遏制开发商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关键要制定明确而严厉的处罚细则,并提高执行力,从经济上让捂盘开发商得不偿失。相关部门接到捂盘举报,只要查证属实,就启动问责处罚程序,从而引导开发商放弃暴利心态,用正常手段运作房产市场,也让消费者走出无休止涨价预期的恐慌阴影,回归购房理性。
另外,地方政府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减少对房地产财政的依赖,打破“地王”神话。原世贸谈判代表龙永图曾指出:“三分之二房子应该由政府供应。”尽管该建议只是乌托邦式的住房理想,但是此番话道出了普通百姓的心声,传递出平抑房价的民生思路。政府不说拿出三分之二的土地盖保障房,至少应该落实中央部署的保障房建设任务吧。只有地方政府加强保障住房建设力度,降低地价与税费,让利于民,为平抑房价提供市场原动力,才能落实温总理提出的稳定房地产市场秩序,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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