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红旭:宅基地入市是块难啃的骨头

2009-12-02 18:15    作者:张敏   来源:  

宅基地流转成为近期楼市热点话题,浙江的试点备受业界关注,但全国层面并无重大突破。加快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盘活农村建设用地,已成为关系我国房地产业能否持续发展的大事。

  宅基地流转成为近期楼市热点话题,浙江的试点备受业界关注,但全国层面并无重大突破。不过,我们可以看到,浙江嘉兴宅基地流转工作试点动作颇大,截至10月底,已置换出近万亩宅基地,可作为工业与建设用地。其做法是“两分两换”,即“将宅基地和承包地分开,搬迁与土地流转分开;以承包地换股、换租、换保障,推进集约经营,转换生产方式;以宅基地换钱、换房、换地方,推进集中居住,转换生活方式”。

  笔者认为,这是一种值得褒扬的尝试。2008年召开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包括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首次提出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化出让,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权益;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不过,尽管这一指导方针出台已两年多,但国家层面并无实质性配套措施,只有少数地区在作相关尝试。

  在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由、公平流转的重大意义上,政府和有识之士早已达成共识:一是有利于减小城乡差距,让农民和村集体能够交易土地使用权,有机会获得财产性收入,避免土地价值被严重低估。这不同于传统的征地制度,不是被迫让农地廉价地转化为城镇用地,而城市政府从中获得巨大收益。二是有利于房价朝着健康的方向运行,当前多数大城市的建设用地已变得捉襟见肘,在土地供应紧张的情况下,房价很难下跌。

  农村建设用地中,最大的组成部分是宅基地,但可能很多人会低估宅基地的能量。目前,我国有3万个建制镇和集镇,300万个村庄,18亿亩耕地,4亿亩农村建设用地。全国房屋建筑面积达510多亿平方米,其中,城镇房屋建筑面积已经达到180多亿平方米。如果能使4亿亩农村建设用地(多属宅基地)、300多亿平方米村镇房屋流动起来,这将是一个比现有的城市房地产市场规模还要大的市场。

  目前,我国城镇户均(按2008年6.07亿的常住人口计算)住房建筑面积约90平方米,所以政府倡导发展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户型住宅,以满足普通居民的住宅需求;而农村户均住房建筑面积约138平方米,若考虑到农民住宅一般都带有院子,则对土地耗费远远高于城镇住宅。更严重的是,由于农村人口持续大规模地向城市流动,造成农村住宅空置率很高。

  因此,加快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盘活农村建设用地,已成为关系我国房地产业能否持续发展的大事。如果说1998年的住房体制改革激活了我国的住宅市场,使住宅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那么,以盘活宅基地为主的农村建设用地入市变革,则必将成为推动我国房地产业二次飞跃和农村经济大发展的重要契机。

  不过,这桩利国利民利房地产业的好事,却是块难啃的“骨头”。笔者认为,目前有两只“拦路虎”,横在宅基地流转的面前,而国家层面之所以迟迟未出细化措施,也正是基于这两个原因。

  一只是“小产权之虎”。小产权在全国范围内大量存在,尤其是北京、深圳这样的大都市,由于市区房价高昂导致前些年郊区小产权房疯狂滋生。小产权房属违法建筑,未来应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等形式把小产权房纳入合法范畴,但在这一问题尚未真正解决前,很难在法律层面形成全国性允许宅基地使用权自由流向城镇房地产的体系。

  另一只是“资金之虎”。农村建设用地改革的思路并不复杂,基本思路是把宅基地置换出来,让农民住上多层甚至是高层住宅楼,通过提高住宅容积率达到集约化用地的目标,而腾出的大量宅基地,可用于经营性的房地产开发,比如厂房、仓库、商业用房、商品住宅等。这项措施对于大城市郊区或开发区附近的村集体来说,由于存在房地产市场需求,只要节省出来的土地可售价格等于或高于动迁安置成本,当然行之有效。但对于全国大部分农村宅基地来说,由于房地产市场需求较少,如果要让农宅“腾笼换鸟”,很重要的问题在于,动拆迁和新建住宅楼的资金从何而来?

  面对上述问题,必然会出现这样的局面:农地入市改革只能“自下而上”地慢慢来,现在就奢望国土部明确表态支持并不现实;同时,也只能先从东部大城市郊区开始实行,而对工业化水平很低的广大中西部农村来说,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 杨红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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