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小产权房”没有放开

2009-11-25 17:06    作者:李玉坤   来源:  

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24日表示,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和有关政策,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一律不得搞商品房建设。近日,“国土资源部将推广农村土地入市调节房价”“‘农地入市’解困高房价”等报道频现,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据新华社北京11月24日电 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24日表示,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和有关政策,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一律不得搞商品房建设。“‘农地入市’调控房价”、“‘小产权房’将放开”等说法毫无根据。

  近日,“国土资源部将推广农村土地入市调节房价”“‘农地入市’解困高房价”等报道频现,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国土资源部有关业务司局负责人24日声明说,“国土资源部酝酿新版土地调控”的说法系误读,也不存在“国土资源部将推‘农地入市’调控房价”之说。在我国严格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的法律框架下,“农地农用、农地农民用”原则不得动摇。

  这位负责人表示,目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正在一些地方积极试点,但仅限于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的非公益用地,主要是发展乡镇企业,不得搞商品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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