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房屋"群租"成普遍现象
2009-09-28 17:17 作者:赵洁 来源:
记者调查发现京城多种类型社区中,群租现象日益普遍
而监管相对滞后联合执法队开进小区治“群租”
新京报漫画/林军明
“一个120平米的房间,被隔成10间,租给近20个人。”这是典型的群租房写照。目前,在北京各个社区,群租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
群租不仅带来治安混乱、消防隐患、公共资源分配不均等问题,同时也加剧邻里矛盾。
对此,一些业主开始自发抵制群租,今年5月初,海淀法院受理了世纪城业主许女士家的群租诉讼请求,成为北京市群租第一案。
本月,市公安局等八部门联合发出《通告》,禁止违法改变出租房屋的结构和使用性质。否则,应拆除隔断,恢复原状。出租房屋应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
《通告》强调,对房屋出租人、承租人违反有关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的行为,八部门将依法查处,追究有关单位、个人的法律责任。
同时,无论是在立法还是在监管层面,“群租”基本还是一个空白领域。
房屋被群租收入倍增
近日,记者通过一个电线杆上的小广告,找到天通苑北区一家打过隔断的出租房,这家三居室的面积约有120多平方米,客厅、阳台都被隔成小单间,加上原来的三间,共有8间房屋,房客超过10位。他们共用一个卫生间、厨房,显得十分拥挤。一旦发生火灾,很难有效地灭火、逃生。
据了解,一套普通三居室的租价一般在2400元-2800元之间。而加上隔出来的单间,每月约为5000元。收入几乎增加一倍。
低收入群体偏爱群租房
正是隔断房相对正规房源的“低廉”价格吸引了众多打工一族和刚毕业大学生前来居住,今年毕业于北京某高校的学生张斌(化名)毕业后,和另外两名同班同学一起搬到天通苑的群租房。
“家里不给钱了,收入又很低,一个月2000来块钱,住不起好房子,又不想住地下室,便选择了群租房。”张斌说。
据调查,除了刚毕业的大学生外,其他外来务工人员在群租比率中也占据很大分量。他们大多从事小商品买卖、餐饮等服务行业。
据北京天通苑西三区一家地产中介公司工作人员透露,天通苑小区内的群租房约占全部出租房的25%。除个别房屋业主出租时已隔成多个单间外,其余都是由承租的二房东及一些尚未取消全程业务的中介公司来操作。一般大的正规房产公司不干这种事。
业主发起抵制群租
由于“群租”现象愈演愈烈,天通苑西三区,一名业主在社区网发出题为《天通苑业主向“群租”说“不”》的公开信。信中呼吁业主团结起来抵制。
该业主称,单他所在的单元楼,就有5家改成“群租”。原设计防火通道无法满足如此高密度人群的疏散,一旦发生火灾就会导致悲剧。一些房客乱扔垃圾,不注意卫生,且现在的物业费是按平方米计算的,而不是人口,这样对邻居不公平。
物业居委会无执法权
天通苑物业公司社区办唐主任表示,物业公司也反对群租房,这些群租房给小区管理带来很大麻烦,而且占用更多小区公共资源,但针对这种情况,由于物业公司没有执法权,他们也只能劝劝,提醒他们注意各种安全事项。
天通苑北二区居委会主任韩树森称,群租房在天通苑是个较严峻的问题,多次喊打,但成效不佳。群租房给社区居民生活带来安全隐患。有的群租房人员混杂,而且素质低下,弄得四邻不得安宁,但是居委会方面也只有上门去劝,并没有执法权。
联合执法队国庆前后治群租
据了解,为治理所在辖区的“群租”问题,近日昌平公安分局、消防支队、建委、规划局、安监局、工商局、民防局、城管大队等八个部门成立了百余人的联合执法队,联合执法队将在国庆前后对各小区违法“群租”进行执法处理。日前,联合执法队曾清理回龙观新康园的838间地下群租房空间。
天通苑派出所一位民警称,群租人员往往职业不同,相互并不熟悉,很容易引发治安事件。比如,洗澡、用电等都可能产生矛盾。其次,群租客为了省事,往往只关自己的房门,忽略了入户大门和单元门禁,给小偷入室盗窃制造了机会。由于没有针对群租的相关法律依据,社区民警只能多入户进行检查和宣传,以防止治安事件的发生。要治理好群租房这个问题,要依靠多部门的联合执法。
东小口政府一工作人员称,他们已把八部门的通知下发到每个社区居委会,并将在国庆后再次召开协调会议,商讨治理群租房问题的具体措施。
■ 专家建言
政府可推“流动人口公寓”
北京社科院首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研究所副所长袁振龙称,群租房往往通过隔断,改变了房屋的使用功能,对水电气热的设施影响较大,容易发生火灾等安全隐患,近期丰台区就发生一起因群租发生的火灾,导致水管遭到破坏,影响了一层楼的居民。所以,政府部门应当依据相关的出租房屋管理条例对群租房进行治理,解决安全隐患问题。
另一方面,群租房的问题也反映了流动人口在北京的居住问题,由于中国的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大量外来人口进入城市,他们收入较低,而北京的房价太高,他们就选择了群租这种方式,要解决这个问题,政府可推动建设“流动人口公寓”或“廉租房”,来解决他们的居住问题。(统筹:朱开云 采写: 朱开云 蓝筠 张媛 林阿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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