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到底是谁的?

2009-06-24 23:21    作者:张敏   来源:  

原来我一直认为,公积金是我个人的财产,但听了广州市公积金中心的说法,忽然对自己的惯性思维产生了怀疑:原来这笔钱,还不定是谁的。
   原来我一直认为,公积金是我个人的财产,但听了广州市公积金中心的说法,忽然对自己的惯性思维产生了怀疑:原来这笔钱,还不定是谁的。

    媒体透露消息称,公积金提取制度将进行重大调整,而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是:每个人必须留存半年缴存款作为“垫底”。也就是说,这半年的钱在你头发花白、胡子掉光之前,都是“死钱”,看得见却摸不着。

    老百姓不乐意了:我的钱,凭什么没经同意就擅自扣压?为什么这么大的变化,在更改之前完全不知会利益相关方?

    作为理论中的“公积金财产所有者”,老百姓有这样的想法,显然合情合理。但公积金中心有人士站出来告诉你:你的想法是错误的!

    何解?他说了:没错,钱是职工所有,但是不能按照职工的意愿进行支取。人家的解释看起来也似乎站得住脚:按照国家的公积金条例,公积金的风险是由国家承担的,所以公积金的使用应该按照国家法律的规定,而不是职工个人的意志。

    真是不解释还明白,越解释越不明白了。属于自己的钱,却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支配使用,这算什么?

    没错,公积金是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强制缴存的,可说到风险由国家承担,这我就有点不明白了。理论上,国家唯一的资金来源就是税收,它由全体人民缴纳委托国家进行支配。既然如此,所谓国家承担风险,无非是老百姓承担风险的另一种说法。也就是说,公积金如果真的出了问题,最终的“后果”还是由老百姓“埋单”。真不知道,这个道理公积金中心是否明白。

    再说,公积金中心似乎混淆了一个概念。即便是国家承担风险,那么有权话事的也是国家,公积金中心只不过是当地政府委托的一个代理机构而已,它的所作所为必须向当地政府负责,但它不能完全代表当地政府行事。所以,公积金中心不能简单地把自己的意志等同于政府意志,否则,就只能理解为“看门人牛过了主人”了。

    再往下说吧。按照传言中的说法,公积金要留半年缴存款,这是多大的一笔资金呢?可以作一个大致的估算:2008年底广州市公积金缴存总额约1000亿元,那么留存半年资金就是500亿元。本周媒体大部分预测额度为100亿元,显然是给公积金中心留了面子。

    按照公积金中心的口径,现在广州公积金每月缺口达6亿元左右。如果留存500亿元的说法成立,那么它可以至少保7年,再加上以前留下来的结余,估计广州市公积金中心未来十年八年都不愁没钱花了。

    只不过,牺牲眼前这一代人的利益,却想着10年后那一代人的“花钱”问题,这怎么听起来都有点不靠谱。

    何况,是否真的需要拿这么多的钱才能确保未来10年“衣食无忧”?同样是管理公积金,北京只需要每个账号户上留10元就够了,为什么到了广州,差距一下子就扩大80倍?

    同样是国家的代理机构,同样是受国家法律约束,为什么两地的公积金管理制度会有如此巨大的差距?!难道广州不需要检讨一下自己的公积金管理是否出了问题?

    更有意思的是,本报这周有条报道称,广州市公积金中心72个人,一年管理费花了2000万元,也就是说人均一年开支多达27万元。这么庞大的费用支出,听起来怎么都觉得有点咋舌!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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