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调整期降价不能降品质 买房小心四大"盲点"
2009-03-26 17:09 作者:李玉坤 来源:
近日,各地开始出现很多交房时出现质量、配套、费用等问题严重的房子,关于房屋质量的纠纷也愈演愈烈。有业内人士一语点破之所以出现房屋质量纠纷严重的事件:实际上是资金链紧张导致的结果。在遭遇2008年行业调整之后,伴随着各地房价不同程度地下跌,部分商品房的品质也在同步下降。
各地房屋质量投诉蔓延
广东省质监局近期公布的对广东部分商品楼等工程质量的专项监督抽查结果显示,佛山、广州、珠海等地的一些大型房地产企业开发的楼盘均被列入“黑名单”。
而据《经济参考报》报道,上海新浪网房地产频道一位资深编辑透露:今年以来,上海因为各种房屋质量问题导致业主集体维权的楼盘已超过10个。
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统计,近期房地产投诉主要有两类问题,一是房子的质量问题,涉及消费者的安全,房子盖起来之后,出现房子开裂、渗水、漏水这种情况比较多;另一类是面积问题,“短斤少两”。此外,前期的产品宣传存在误导信息、办理产权证问题、后期的物业管理等方面也存在较多的投诉。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之所以房屋质量问题在房价下降后集中体现,是因为部分开发商想通过使用低劣建材来弥补降价带来的损失。毕竟去年上半年房价下跌的同时,各地的建材及人工成本却在猛涨。同时,开发商资金周转不佳也是一个诱因。去年,整个中国房地产业的资金周转情况都不太理想,拖欠建筑企业施工款的现象极为严重。如果工程款被严重拖欠,房屋质量多半就会很差。
今年买房小心四大“盲点”
在当前楼市调整时期,四大类问题已成为投诉热点,专家提醒广大购房者,擦亮眼睛,尽可能将购房消费纠纷避免在发生前。
首先是逾期交房。这是购房中很容易出现的问题。这其中有工期、天气等客观原因,也有开发商资金紧张等主观原因。专家表示,对于这类问题,购房者应在购房前就与开发商约定好并签入合同,一旦逾期交房,购房者应尽快与开发商协调,索取违约赔偿金,而当超过了一定的时间,则可按合同要求解除购房合同。
其次是公共绿地无故缩水,这也是房地产投诉中出现频率较高的一个热点。专家建议,这类问题需要取证,要看合同里面有没有明确规定。有些合同里面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但如果在宣传资料中明确具体地作了标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也是构成了合同违约,消费者可以向开发商进行相应索赔。
第三是交房面积缩水。目前楼市普遍以建筑面积为计价单位,个别开发建设单位利用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换算进行价格欺诈。专家表示,物权法颁布后,计算房屋面积也清楚了很多。物权法规定,业主对专有部位享有所有权,对公有部位享有共有权。业主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主张以专有面积即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同时,在合同中须列明公有部位和共有配套场所、设施、设备的标准。
最后是建筑质量问题。专家建议消费者遇到此类问题,首先不要收房,并向开发商提出整改要求。由整改导致无法按期收房,开发商应该承担违约损失。如果消费者决意退房,也是无可厚非的。另外,消费者购买精装房时,应该与开发商明确装修的内容、使用材料的厂家、品牌、规格及价格,并作为交付使用的标准。
■视界观察
打折的只能是价格
现在很多楼盘开始打折了,可随之而来的是一些开发商跟着把品质也打折下来。虽然这样的确会节约一点投资,多一点利润,但是在消费更加理性的今天,购房者在验房时的要求不会降低,如果品质不过关,不仅要涉及到业主的索赔问题,开发商的品质也会在消费者心里大打折扣。
经历2008年房地产市场的一系列调整,再加上新的房地产救市措施出台,楼市回暖迹象已经明显,这证明楼市已经回归理性,价格不再是吸引消费者出手的唯一标准,只有当楼盘价值优于价格时,才能真正打动消费者。(杨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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