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御倒春寒,免费送暖五天
2009-03-13 17:34 作者:李玉坤 来源:
记者12日从市政部门获悉,省城2008-2009采暖季供热时间延长五天。供热停暖在即,省城遭遇“倒春寒”,气温仍然较低,按照集中供热管理条例,市政府依据近期天气情况,决定本采暖季供热时间延长五天,停暖时间为3月20日。
春寒料峭,省城遭遇“倒春寒”。气象部门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近期将有冷空气侵袭省城,14日前后,受一股强冷空气影响,省城气温将降到零摄氏度以下,大部分地区可能会出现冰冻。按照《济南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规定,济南市政府根据近期天气变化情况作出决定,为保证市民生活不受停暖影响,本采暖季供热时间延长五天,停暖日期为3月20日。据了解,2008―2009采暖季开始前,省城对集中供暖时间作出调整,将此前的140天供热期掐头去尾缩短至120天,供暖期确定为11月15日至次年的3月15日。
延长供热时间不加收采暖费。据介绍,本采暖季延长的5天供热费用,将不再向用户收取,延长供暖时间确定后,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已向各供热企业下发了紧急通知,要求所有的供热企业将本采暖季供热时间延长至3月20日,同时要求各供热单位做好准备工作,保障人员安排及煤炭等原材料供应,确保居民供热质量达标。
春寒料峭,省城遭遇“倒春寒”。气象部门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近期将有冷空气侵袭省城,14日前后,受一股强冷空气影响,省城气温将降到零摄氏度以下,大部分地区可能会出现冰冻。按照《济南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规定,济南市政府根据近期天气变化情况作出决定,为保证市民生活不受停暖影响,本采暖季供热时间延长五天,停暖日期为3月20日。据了解,2008―2009采暖季开始前,省城对集中供暖时间作出调整,将此前的140天供热期掐头去尾缩短至120天,供暖期确定为11月15日至次年的3月15日。
延长供热时间不加收采暖费。据介绍,本采暖季延长的5天供热费用,将不再向用户收取,延长供暖时间确定后,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已向各供热企业下发了紧急通知,要求所有的供热企业将本采暖季供热时间延长至3月20日,同时要求各供热单位做好准备工作,保障人员安排及煤炭等原材料供应,确保居民供热质量达标。
admin
相关阅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