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新政助推棚户区改造
2009-03-10 16:50 作者:赵洁 来源:
当前济南市房地产市场的波动已经对棚户区改造产生了较大影响,此次意见出台是为了保证“用三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旧城区棚户区改造”。
3月9日,济南市政府召开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座谈会,正式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的意见》,其中出台了10项新政推进棚户区改造顺利实施,并积极欢迎房地产商参与棚户区改造。据悉,当前济南市房地产市场的波动已经对棚户区改造产生了较大影响,此次意见出台是为了保证“ 用三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旧城区棚户区改造”。
自2007年4月以来,济南棚户区改造工作大规模展开,截止到目前济南已经启动27个集中片区和14个零星片区的改造,动迁居民约 3.5万户、12万人,开工建设安置房约130万平方米,投资总额达90亿元。济南市政府表示,棚户区改造实施以来,得到了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参与,在棚户区改造进入攻坚阶段的关键时期,更需要开发企业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
为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带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济南市出台的该意见分为三部分,首先明确继续坚持政府主导的运作方式,加大融资投入力度,优先安排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资金;同时对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部分进行收费减免缓缴;并要求市有关部门各司其职,优化工作程序,简化办事环节,缩短审批实现,为棚户区改造提供优良环境。
目前,济南市有关部门在对具备条件的棚户区项目进行深化策划的基础上,已完成32个项目的策划包装,将陆续推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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