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登记新增四项业务

2009-02-18 16:45    作者:赵洁   来源:  

自2月1日起济南实行房屋登记簿为核心的登记工作以来,房屋登记工作在新旧系统两个平台运行。
   自2月1日起济南实行房屋登记簿为核心的登记工作以来,房屋登记工作在新旧系统两个平台运行。17日,记者从济南市房管局获悉,3月1日停用旧业务系统,全面使用房屋登记新系统,由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直接受理。此次新增的预告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地役权登记等4项登记业务,加上原来的初始登记、抵押权登记,济南的房屋登记包括6项内容。

    在新增的这几项登记内容中,预告登记最受市民关注。“有了房屋登记簿,房产证不再享有唯一性、绝对性,房屋登记簿成为房屋归属的最终证明。其中,无论是对于商品房还是二手房,预告登记都可以有效地防止一房二卖。”济南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工作人员介绍。

    “正是采用了房产登记簿之后,这些新增的内容需要一个摸索的过程,这是济南市首次开展预告登记的工作,所以和有的业务不同,各区房管局不能先行受理,由济南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直接受理。”济南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除了预告登记,济南市区范围内房屋的更正登记、异议登记、地役权登记的申请,也由济南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直接受理。“这主要是根据济南市房屋登记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的,主要是为了进一步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此负责人表示。

    有关人士表示,房屋登记簿以及新增登记内容都是新生事物,这些登记内容和原来办理房产证以及相关手续时的所有权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抵押权登记性质相同;但是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房屋的登记内容也在不断完善,新增的登记内容就此应运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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