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维稳”房地产市场
2009-01-14 17:07 作者:赵洁 来源:
嘉宾:陈晟中国指数研究院华东院副院长 2009年伊始,饱受市场关注的房地产调控政策走向初露端倪。在日前召开的全国建设工作会议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表示,今年地方政府不许再越权出台税收、财政等刺激房地市场的政策。在稳定房地产市场的手段上,姜伟新表示,各地政府可以根据地方实际出台政策,但是要加强地方政策的严肃性和合法性。一句“各地政府要对稳定房地产市场负责”耐人寻味,问责制度的实行又无疑叫停了地方政府扶助地产商的举动。那么,稳定房地产市场怎样入手?住建部“叫停越权”的主旨是何?上证第一演播室请来业内人士就此做出解答。
主持人:今年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走向如何,势必是业内外关注的话题。今年伊始,住建部对各地政府“叫停越权”实行“问责”,反映了怎样的调控思路?
陈晟:从政策的操作思路来看,从去年开始的宏观调控政策,与2006、2007年间采取的宏观调控政策操作不同。过去是中央先出个全国性政策,一刀切地执行,但现在是下放部分权限,并允许地方进行试点,然后再根据实际情况汇总成全国统一的执行政策。
综合来看,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不外乎分为指导性和引导性政策、约束性指标政策两大类。对于前者来说,政策方面不能寻求突破,更应着眼于完善;后者,则是由中央相关部委出具直接政策更为妥当。转到“叫停越权”这个问题上,住建部的“叫停”是针对突破指令性政策、不符合硬性指标,盲目追求地方利益的行为进行制止。有些硬性指标就是属于约束性的,如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建造规模,如果各地政府出于维护地方利益执行偏差或意欲突破的话,这个就是矫枉过正,对于稳定房地市场没有益处。
主持人:在稳定房地产市场这一关键问题上,住建部的严厉措辞实际上是对地方政府采取了问责制。您认为保持“稳定”应从哪些方面入手?
陈晟:房地产市场的“稳定”重在平稳、可持续发展。带有“问责”的限制性,便是强调于此。前面也说过,某些指标是硬性指标、是约束性指标,会要求各地政府不能突破。保障性住房体系建设始终是重中之重,虽然提了许多年,但借这一次金融危机可以对十年来的“缺口”进行弥补,因此是坚决会予以执行的。
对于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整其实早在几年前就开始了,但这一次市场调整的进行,我认为是多方面造成的。既有规模过快导致自身调整,又有外部环境的影响。但是,作为支柱产业,对房地产业理应抱着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来看待,不能为了追求经济增长而盲目促发政策,这是一个基本的政策点。我还是强调这一句,有的政策能够有余地,有的政策不能有余地,为了短期眼前利益而透支未来是不可取的。
主持人:请您预测一下今年的政策调控走向会如何?市场会呈现哪些发展情形?
陈晟:我认为针对经济“保八”还会有许多政策,但会根据具体市场情况来决定打什么牌、什么时候打。前面也说过,如今的宏观调控政策与过去不同,不会出现“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情况。更多的各地政府在符合允许范围的情况下,根据准确的市场要求进行相关政策试点,如户口、税收、保障体系建设管理等。
我认为今年楼市会呈现低位震荡,不能对楼市太乐观也不能太悲观。第二季度的经济指标会对今年楼市的发展趋势颇具指向作用,根据我的预判,这种低位震荡的趋势可能会持续一年时间左右,甚至可能更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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