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以租代售”屡禁不止
2009-01-05 16:49 作者:赵洁 来源:
廉租房似乎成了掩饰小产权房“以租代售”违法操作的外衣。
“尽管许多乡政府试图将小产权房转卖为租,来规避国家的 政策。但是其使用大量的农村集体用地进行非农建设还是违反了国家法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王珏林向记者表示。
去年12月3日,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魏成林曾明确表示,乡镇政府、村集体经济组织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大量土地(包括耕地甚至基本农田),用于建设厂房、商铺出让、出租,属于违法行为。
那么各乡政府为何都青睐这种模式?为什么类似的违法操作屡禁不止?怎样才能有效地控制这种现象呢?
原因1“廉租”招牌受青睐
记者昨日第一时间拨通了大兴该项目的销售电话。在记者的再三追问下,该销售人员终于承认,该房子是大兴区某乡政府的土地,然后将土地租给开发商来做。“我们这是廉价的租房,所以可称为廉租房。”销售人员这么解释了他们推出的“廉租房”。
“现在许多消费者对于廉租房的概念并不太清楚,在销售人员的吹嘘下,购房者根本就还没弄清楚该类房屋的实际性质是小产权房。”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
原因2价格实惠有诱惑
另外,业内人士向记者分析说,价格比较实惠也是类似项目受到欢迎的原因之一。据那位销售人员介绍,此次他们推出的房屋有150余套,户型面积主要是在29-34平方米之间,一次性付款,分为10年、20年、50年三种。29平方米的大概是4万元左右,核算下来每个月租金不到300元。记者通过中介公司了解到,在大兴区该乡政府附近,租一个近20平方米的房子,房租约600元左右,相对该小产权房便宜了一半。
原因3市场需求仍旺盛
“有需求,这是最为核心的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牛凤瑞向记者表示。虽然金融危机让投资性需求有所减弱,但是消费者的住房需求和改善性需求仍然大量存在。牛凤瑞说,目前北京的高额房价,让许多人望尘莫及,但这样的小产权房,不管租卖都是很便宜的。有了巨大的需求和利益的驱动,才会不断出现小产权房各种各样的违规操作。
原因4巨大的利益驱使
“有着很大的利益驱使,有部分乡政府、村政府的领导、开发商能够谋取利益,有些利益的链条还不止这些。”明天地产业务总监贾玉鹏表示。
“对开发商而言,获得小产权的土地并不需要缴纳高昂的土地出让金,所以将会大幅提高利润空间。对乡政府而言,将土地直接转让或租给开发商,将获得比被政府征用更大的利润空间,因为他们不需要把大部分的利润让给征收的上级政府。如果乡政府自己进行开发,利润空间将更大。”贾玉鹏表示。
原因5法律有漏洞监管又不足
“相关政府部门尽管已经表明了这种以租代征的方式是违法,但是并没有相关成文的条例出台,而许多小产权房就抓住政策的空缺来打擦边球。”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会长聂梅生向记者表示,“现在许多已经存在的小产权房,由于政府禁止买卖,需要找到一种新的途径去消化。”
“盖小产权房子,在手续上比较容易,不会涉及销售审批之类的问题,到处都可以随意盖,如果全部让国土部门去调查,将耗费很大的成本,而现在根本就没有这么大的人力物力给予支持。”贾玉鹏认为。此外,他认为,没有相关的举报、监管机制,也是造成无法禁止的原因。商报记者潘建/文
专家建言
政府应如何监管小产权房
“要从根本上禁止类似的违规操作,需要政府加快城市规划建设,加快土地批租的节奏。根据社会的发展需求,以合适的节奏推出土地。与其让乡政府去违法开发,还不如政府合法征收予以开发。”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牛凤瑞认为,“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的使用,并不一定每个区域都按照一样的模式来处理,譬如有些城市化发展很快的区域,农村土地应该放宽推出,而在其他区域将这些被占用的土地补偿过来,保证整体的农村土地的数量不发生变化即可。”
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会长聂梅生表示,在目前许多小产权房既成事实的前提下,把这部分小产权房进行有效疏导是很有必要的。而对于没有发生的,在国家新的土地政策推出来之前,将对于小产权的许多规定进行条文规范,让许多乡政府不能打擦边球,对于违反者进行严格处罚。
“可以建立举报制度,给予举报人员重赏,让举报的通道更顺畅。另外设立举报监督机制,对于接到举报不作为的人予以惩罚。这样将极大地节省监察部门人力物力的消耗。”明天地产业务总监贾玉鹏表示,同时完善监察制度,来限制各方利益者的串通。商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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