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行存量房贷可打7折的前提条件
2009-01-04 16:51 作者:李玉坤 来源:
在沉默多日之后,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四大行关于存量房贷优惠利率措施终于在新年第一天松口:只要2008年10月27日前执行基准利率0.85倍优惠、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优质客户,原则上都可以申请七折优惠利率。
建设银行95533客服人员称,根据最新通知,只要调整前执行基准利率0.85倍优惠、近两年内没有拖欠两期以上还贷、不存在违约和两笔以上未结清房贷的客户,均可在1月4日-2月22日之间,申请七折利率优惠。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客服人员也称存量房贷优惠措施细则已发至个人贷款业务部门,建议记者工作日再去向贷款银行咨询。据农业银行人士透露,据其所知工、农、中、建四大行在节前就已有具体优惠措施细则,差异并不大,估计节后都会实施。
存量房贷指的是2008年10月27日房贷新政出台前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中尚未还清的部分。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全国多家银行已经针对存量房贷客户推出了七折优惠利率,如民生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光大银行以及其他中小商业银行。
民生银行出台的细则称,对存量的个人住房贷款,凡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下浮15%,且还款记录良好的客户,从2009年的1月1日起进行利率调整,新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30%执行。
光大银行出台的细则要求,只要光大银行个贷系统中认定的首套房客户,贷款余额在30万元以上,前期执行基准利率八五折优惠,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在审查通过后就可以享受七折利率优惠。
据记者了解,其他一些中小银行出台的细则多数大同小异,基本要求是前期执行基准利率八五折优惠、无不良信用记录,有些银行还有贷款余额、首套房等限制。但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高层1日告诉记者,如果建设银行等四大行对存量房贷优惠利率细则限制过宽的话,其他中小银行肯定会跟着放宽条件,比大行更灵活。
从2008年12月开始,中小银行已在上海拉开了存量房贷竞争的帷幕。一些银行告知其客户,如果将房屋贷款从其他银行转至该行,首套房贷利率可以下浮30%。一些房产经纪公司称,从2008年12月以来已帮助客户操作了多笔首套房贷转按揭业务,这些客户都获得了七折优惠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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