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销售连续6个月下滑
2008-12-10 19:53 作者:赵洁 来源:
万科延续多月的同比销售下滑态势至今仍在上演。12月8日,万科集团发布11月销售报告显示,今年前11个月,万科累计销售面积490.9万平米,销售金额425.3亿元,同比去年减少8.6%和7.9%,过去6个月,万科销售金额连续下滑。《每日经济新闻》昨日获悉,近期万科正卖力销售,希望能在年底有所斩获,而深圳地产业内人士认为 :“行业调整,龙头亦难幸免。
前11月销售价较去年下降19%
万科集团11月销售公告称,2008年11月份万科实现销售面积42.1万平方米,环比上月减少9.3%,销售金额35.7亿元,环比增加6.6%。虽然万科11月份成交量相比去年同期还有所上升,但成交金额却同比去年下降了15.6%。据悉,过去6个月,万科销售金额连续下滑,其中单月下滑同比最高达到37.9%,而6个月平均下滑超过26%。
高华证券地产分析师王逸认为,联系这一年以来万科公布的多份销售数据不难发现,截至11月,万科全国总平均销售单价已连续8个月下滑,其中,11月份销售均价较去年同期的峰值下降19%。昨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11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0.2%,涨幅比10月低1.4个百分点;环比下降0.5%。
近两月内仅拿一块地
万科11月销售报告还显示,11月万科新增地块仅西安新地城项目,该项目位于西安市南二环西段66号,项目净占地面积约4.18万平米,总建筑面积约25.1万平米。
值得注意的是,与之前或直接购买或并购等形式大举拿地不同,近两月以来万科拿地态度谨慎,10月份是万科自今年1月份以来首次没有拿地的月份,具有标志性意义。而前10月累计购置的土地面积也仅为380万平米,规划面积718万平米,权益面积534万平米,远低于年初的拿地计划。
深圳社科院城市运营中心主任高海燕表示,随着成交量的持续萎靡,房地产企业纷纷开始主动调整开发节奏、缩减拿地面积是地产业今明两年的普遍现象,较具规模的开发商普遍缩减开工面积在20%至30%,在2007年扩张过猛的企业缩减规模则更甚。
副总裁肖莉回应热点话题
近期万科公布了11月份销售及新增项目情况,就部分市场关注的热点话题,《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了万科执行副总裁肖莉。
问:近期的报道显示,北京、上海、深圳等主要城市普遍出现了成交量环比大幅上涨的现象,这是否意味着房地产市场开始由低谷走向复苏?
肖莉:近期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力度很大的政策,包括4万亿元投资计划、大幅降息等,这些措施对确保中国经济的稳定增长、提振居民的消费信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此外,政府通过金融、税收、信贷等方面的政策调整,降低普通家庭的购房负担,也有助于促进居民购房信心的恢复,实现房地产市场的“软着陆”。11月份各地市场成交量的回升,一定程度上也正是政策积极效果的初步体现。
但整体来看,因为这一轮调整既有行业自身调整的原因,也涉及到全球金融经济环境的变化,市场调整的复杂性很高,且购房者信心的恢复和巩固需要一个阶段,短期内的市场趋势还需要进一步观察。
问:公司在10月份没有新增加项目,而11月又新增了一个项目,是否说明万科认为在政府一系列的救市政策刺激下,短期内市场已有好转趋势,因此继续拿地?
肖莉:公司新增的西安新地城项目属于合作项目,万科拥有该项目51%的权益,今年上半年时公司已经和合作方就该项目的合作事项达成了初步意向,近期刚刚办理完相关手续,因此在11月份的销售及新增项目情况简报中进行了公告。
目前的市场还处于调整期,短期的变化趋势还需要进一步观察,公司在拿地方面仍然会采取审慎的态度。
问:根据万科的公告,11月份公司实现销售面积42.1万平方米,销售金额35.7亿元,其中销售面积与10月份相比为-9.3%,销售金额比10月份增长6.6%,环比增长的幅度低于一些主要城市涨幅的原因是什么呢?
肖莉:如前所述,因为上半年开始的开工面积的调减,自下半年开始,公司整体新盘和加推楼盘的总量在逐月下降。11月份,公司新盘上市量较少,主要以消化原有楼盘为主,所以,整体销售量增长有限。
公司11月份在深圳售出5.1万平方米,金额9.5亿元,分别较10月份增长28.8%和64.8%,基本与大势同步,体现了该市场价格进一步合理调整和政策逐步落实后相互作用的结果。
相关阅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