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房合同纠纷前十月增两成

2008-12-05 17:32    作者:李玉坤   来源:  

 与房地产有关的合同纠纷,今年前十个月比上年同期上升19.48%,由于房地产市场关系到金融安全和群众安居乐业等国计民生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昨天发布《关于为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若干意见》,提出人民法院要重点审理与房地产相关的案件。

  统计显示,与房地产开发有关的合同纠纷,今年前十个月同比上升19.48%。“开发商不能清偿银行债务和支付工程款,造成建筑商亦无法向建筑材料供应商及时支付货款、无法向建筑工人支付工资报酬。随之就会带来借款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等等。”最高法院新闻发言人倪寿明称。

  《意见》提出,人民法院将注意审查按揭贷款合同的真实性,依法制裁开发商以虚假按揭贷款合同套取银行资金等违法行为;依法优先保护建筑市场劳动者权益,制裁恶意拖欠劳务工资现象;制裁开发商恶意拖欠工程款等违约行为。

  《意见》还提出强化各种诉讼救济措施。对于意图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企业,加大诉讼保全力度。对债权人提出的诉前或诉中保全措施的申请,将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审查程序,尽快实施冻结、查封、扣押措施,有效控制被诉企业财产,防止债务企业涉诉后转移有效资产等严重侵害债权人和职工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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