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投资用地不触碰耕地红线
2008-12-04 18:18 作者:李玉坤 来源: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鹿心社在12月3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透露,国土资源部将确保四季度1000亿元新增投资用地尽快到位,同时实时监测用地情况,对违法占地严格问责。
确保新增投资用地到位
问:为确保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土资源部将采取哪些措施?
鹿心社:国土资源部近日印发了《关于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好服务和监管工作的通知》。《通知》总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可概括为一句话: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
积极主动服务具体有四项措施:一是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统筹和管控。加快地方各级规划修编,将各类新增建设项目纳入新一轮规划统筹安排,重点保障。二是科学调整计划安排,突出重点和急需,今明两年重点保障列入新增中央投资计划项目的用地计划指标,并确保今年第四季度1000亿元新增投资项目用地尽快到位。三是加快土地审批和供应。主要是加快用地预审,适当扩大先行用地范围,建立审批快速通道,提高工作效率。四是强化地质矿产勘查和信息服务。有针对性地加快紧缺矿产资源的勘查,为新增中央投资计划的实施提供稳定的资源基础和保障,为各类建设工程选址提供高质量的地质信息服务。
通过这些政策措施的实施要切实做到以下三点:一是合理的用地得到保障;二是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切实落实;三是农民的合法权益有效维护。
确保18亿亩耕地红线
问:短期内中国投资4万亿元,无疑会增加用地需求,同时保护耕地面临着很严峻的问题。
鹿心社: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投资力度这么大,有这么多的项目要落地,肯定会对保护耕地、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造成很大的压力。但是,只要我们应对得当、监管到位,就不会影响耕地保护目标的实现。这主要出自下面这些考虑:
第一,从现在需要安排的项目来讲,用地的总体安排上我们已经做出了考虑。
第二,这么多的项目在短期需要上,我们在规划布局上已经有了安排,但很多项目的用地时间提前了,我们可以通过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的安排,对用地的时序做出统筹和调整。
第三,我们要加强监管,严格管理。一是要落实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的责任制;二是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占一补一”法定制度;三是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加大补充耕地的力度;四是对违法占用耕地实行严格的问责。
将修改《土地管理法》
问: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目前可以进入统一的用地市场,有关法律条文的修改,目前进程如何?
鹿心社: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确实是很重要的一个创新点和关键点。我们一方面要积极推进,同时必须稳妥。如果管理措施不到位,很可能出现乱象,导致新的乱占地。为此,第一,要界定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流转的范围。既要符合规划,又必须依法取得。第二,要规范流转程序。不是说我想怎么转就怎么转,要按规定的程序来进行。第三,要把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放到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当中来进行,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为了规范这项工作的进行,国土资源部已经起草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管理办法,这个办法正在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可望在年底出台。
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和完善,需要对《土地管理法》做出相应的修改。国土资源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已经组织了专门的班子,在加快推进这项工作。《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已经列入了全国人大明年的立法计划。
允许农民以多种方式流转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要遵守“六字”原则:依法、自愿、有偿。同时必须严格遵守三个“不得”的规定:不得改变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不得改变农业用地的使用用途、不得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合法权益。只要符合这些规定,都可以有序进行。
对违法占地严格问责
问:中央扩大内需的十项政策出台以后,各个地方也纷纷出台了各自扩大内需的措施,其中有很多涉及的是投资项目。请问对于这部分项目的用地,如何防止个别地方违法占地?
鹿心社:防止在大量用地的情况下出现违规违法用地,这也是我们当前重点工作之一。我们刚刚开过了全国的电视电话会议,做了部署。这里我简要地说三点措施:第一,对用地情况实时监测。我们通过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随时发现违法违规用地,及时加以制止。第二,从严查处。对违法违规占地,侵害农民利益,我们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不但要处理事,也要处理人。第三,严格问责。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地方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对当地的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土地执法负总责。当一个地方土地违法严重,比如违法占用耕地的量超过了这个市县当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总量的15%,或者虽然不到15%,但是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对这个地方的政府主要负责人实行问责。我们相信,通过采取这些措施,可以防止大面积的违规违法用地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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