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加快保障住房土地供应

2008-12-02 16:58    作者:赵洁   来源:  

国土资源部表示,在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下,优先安排用地,重点予以保障。对纳入新增中央投资计划的城镇廉租住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要加快供地,尽快落实到具体地块。

    国土资源部表示,在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下,优先安排用地,重点予以保障。对纳入新增中央投资计划的城镇廉租住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要加快供地,尽快落实到具体地块。

    为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决策,国土资源部近日推出七项重要举措。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在今天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要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供应。一要切实保障民生工程建设用地供应。对纳入新增中央投资计划的城镇廉租住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快供地,尽快落实到具体地块。二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盘活企业关闭、重组和改制等形成的存量建设用地,优先用于新增中央投资计划项目。三要及时提供土地产权保障服务。对新增中央投资计划项目用地,要加快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同时,严格规范用地管理。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各类建设项目必须尽量不占耕地或少占耕地,确需占用耕地的,要按照“先补后占”的要求,在用地报批前完成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验收的补充耕地。

    徐绍史指出,落实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各地要加大存量土地挖潜力度,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尽量安排新增中央投资计划项目盘活利用闲置土地和批而未供土地等低效利用土地。严格执行用地标准。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严格履行征地程序,采取多元化补偿安置途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就业、住房和社会保障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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