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9000亿元怎么花

2008-11-19 18:13    作者:张敏   来源:  

未来3年,投资超过9000亿元,将解决约1300万户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以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为核心目标的住房保障投资建设,将驶入前所未有的快车道。

  

未来3年,投资超过9000亿元,将解决约1300万户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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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为核心目标的住房保障投资建设,将驶入前所未有的快车道。

  在国务院扩大内需促进增长的十项措施中,“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位列首位。记者12日了解到,在中央今年第四季度追加的1000亿元投资中,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追加的投资将近100亿元。同时,今年前三季度,各地廉租房建设已投入资金180亿元,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68亿元。截至目前,今年全国对廉租房的投资已经超过了2007年年底之前累计投资的总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12日透露,今后3年,全国将新建200万套廉租房和400万套经济适用房,同时完成约220万户林业、农垦和矿区的棚户区改造。总投资将超过9000亿元,平均每年3000亿元。

  低收入家庭安居问题将基本解决

  今年是住房保障工作全面推进的一年。截至三季度末,全国已开工建设廉租房32万套,各地投入的180亿元已接近去年全年投入的2倍。而2007年全年各地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资金为93.8亿元,新增廉租住房10.5万套。

  有了100亿元追加投资的支持,预计全年开工廉租住房可以达到80万套以上,租赁补贴户数累计达到287万户,基本实现对低保家庭中的住房困难户应保尽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司长侯淅珉介绍,未来3年,计划通过廉租房解决747万户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其中287万户通过实物配租解决,460万户通过租赁补贴解决。总投入约2150亿元。

  经济适用房方面,前三季度各地新开工经济适用住房85万套、完成投资860亿元。到年底预计将超过120万套,是近年来投入力度最大的一年。根据各地上报的发展规划,今后3年将新建约400万套经济适用房,总投资约6000亿元。“现在中央要求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可能会突破这个数字。”侯淅珉说。

  同时,对国有林业、农垦和煤矿棚户区的改造和建设,以及游牧民定居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也将于今年底全面启动。计划3年投资约1000亿元。

  综合算下来,2009―2011年,通过9000亿元住房保障投资,将解决约1300万户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根据2005年建设部和民政部的调查,全国约有1000万户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家庭――他们的安居问题,3年以后将基本解决。

  每年拉动投资6000亿元

  “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既是保障民生的需求,也是拉动内需的有效手段。”齐骥说,每年3000亿元的住房保障投资,对建材、钢铁、建筑、装修、家电等上下游产业投资的拉动作用,经估算约为6000亿元,并创造200万―300万个就业机会。

  齐骥表示,今后要进一步加大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的建设力度。通过向市场提供更多的此类住房,一方面改善城市的居住水平,另一方面通过住房消费带动其他消费,促进房地产业的平稳健康发展,对经济健康发展将起到推动作用。

  “我们会积极支持各地进一步出台政策,支持和鼓励居民购买满足自住和改善需求的商品房。也支持开发商积极调整战略以适应市场变化,使居民的购房需求能够得以释放。”齐骥说。

  各级财政是投资主力

  “目前3年规划的指标已经分解落实到各地,最需要解决的是资金来源和构成问题。”侯淅珉说。“必须依靠中央资金支持,带动地方和社会投入。”

  经济适用房似乎不用担心资金来源问题。地方政府无偿划拨土地,开发商在限定利润的情况下进行开发建设。虽然3%的利润率并不高,但经济适用房“不愁卖”,在商品房市场成交低迷的情况下,经济适用房开发的低风险引来了众多开发商。

  目前,中央财政的支持对象主要是廉租房,特别是对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今年中央财政已通过廉租住房专项补助资金和预算内投资专项补助,给予68亿元支持,比2007年增长1/3,有效缓解了中西部地区廉租房保障资金不足的问题。今后,中央财政的支持力度每年都会增加。

  根据国务院要求,地方政府投入廉租房建设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地方财政、10%的土地出让净收益和公积金增值收益的可提取部分。今年房地产市场的低迷直接造成了土地交易的萎缩,各地土地出让收益缩水,能投入住房保障的资金受到较大影响。“靠这么少的土地出让收益支撑这么大规模的廉租房建设,是杯水车薪。从目前的情况看,主要还是应以地方财政投入为主。”齐骥说。

  一些地方已经在探索寻求更多的资金来源。陕西省规定,土地出让净收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余额不能满足年度保障资金需要时,差额部分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三三制”原则筹措。云南省除严格落实国家规定外,还规定县城以上房地产开发税收中,拿出不低于10%的资金支持廉租住房建设。(王  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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