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公积金买如意房可在四方面作调整
2008-11-10 16:49 作者:赵洁 来源:
案例:公积金贷款让我置业进三环
在公司上班的刘先生看中了北四环一套商品房,面积81.5平方米;总价约110万元(单价13500元/平方米)。虽然他手上已经凑了45万元,可就算原有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也还是买不起。老刘正在考虑是再借点钱还是考虑商贷。
随着上周公积金限额新政出台,45万+80万=125万,已经超过了房屋总价,刘先生的问题解决了。“我原来看了一套靠三环的房子,也挺好。”老刘告诉记者,由于有了15万元的富余,选择大小差不多的房子,他每平方米还可以多承受1800元。仍以81.5平方米的房产为例,125万元÷81.5=15337元,减13500元/平方米,相当于每平方米提高了约1837元。
“房价差不多也就一万五,正好,而且更靠市中心,时间成本降低不少啊。”刘先生表示,他现在正在考虑调整购房计划,要在更方便的北三环置业了。
支招:买房可做四方面调整
据北京中原三级市场研究部分析师介绍,公积金政策的调整,对于经济能力不太强的购房者来说绝对是个利好,在购房的过程中,可以从四个方面进行调整,以购得更称心如意的房子。
调整一:选更理想地段
贷款总量的增加,可以使购房者大大提高房屋单价的承受能力。分析师建议消费者,可以考虑选择以前因价格原因而放弃的一些更理想的地段去购房。
调整二:选更理想面积
购房资金更加充裕,在不调整购买楼盘的情况下,可选择面积更大、楼层更好的房子。以刘先生为例,政策调整后可多贷15万元,15万元÷13500元=11。老刘可买到大11平方米的房子了。而选择一个好楼层,在采光和视野等方面更好,居住更加舒适。
调整三:缓解后期压力
如果不改变购买的房产项目,分析师建议消费者可考虑降低首付款,利用此次政策的利好,留更多的自有资金在手边,以作为缴纳购房相关税费及装修等购房后期费用花销,缓解购房后期的压力。
调整四:不用选“组合贷”
据“伟嘉安捷”分析师介绍,部分中央单位职工的公积金隶属国管,可以使用“组合贷”,即公积金贷款不足时可“求助”于商业贷款。这样就会产生一个问题,如果借款人首套住房是公积金贷款,因自住需求需要再次置业,那么使用“组合贷”后,因含有商贷,这套房产会被认定为二套房,按照二套房房贷政策执行。而公积金政策是,首套住房使用公积金贷款,只要还清房贷后再次置业使用公积金贷款仍然算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上限金额调整后,对于借款人来说可以降低使用“组合贷款”的频率,减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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