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房贷利率是否优惠仍在研究中 房贷新政细则“难产”
2008-11-04 17:04 作者:李玉坤 来源:
截至发稿,其他银行尚未公布相关文件。
交通银行的实施细则规定,对新增客户首次利用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贷款利率可执行基准利率的0.7倍,首付比例20%。其他客户首付比例和利率政策继续执行央行359号和452号文件规定。对存量客户利率如何调整正在研究制定中。此外,实施细则还规定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具体标准和汶川地震灾区居民贷款政策执行标准。
央行10月22日宣布,从10月27日起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农业银行在新政实施的第二天(10月28日)公布了房贷细则,但当天晚上就紧急收回,据未得到证实的消息称,这与等待央行宣布降息有关。
10月29日,央行即宣布不对称降低存贷款利率,其中,5年期存款利率降幅最大,降0.45个百分点至5.13%,即便如此,仍高于打七折后的5年以上贷款利率0.09个百分点。房贷优惠利率与5年存款利率的倒挂无疑将大大影响银行息差收入,如何确定房贷利率优惠幅度,以保证银行自身利润也就成了房贷细则的关键。或许这会因为央行的继续不对称降息而改变,但银行房贷细则的出台应该不会再因此而耽搁。
不过,距离央行要求的“10月27日前金融机构完成实施细则拟定工作”的时限已经过去一周,除了农行和交行发布了实施细则外,其他银行均表示,细则仍在制定中。
此外,记者了解到,银监会近日已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商业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除首次利用贷款购买自住房外,其余情形均继续严格执行二套房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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