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林:经适房的上海信号
2008-10-08 18:33 作者:张敏 来源:
隆隆的打桩声中,包括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在内的浦东新区三林基地正式启动建设。同时,一个更大规模的经济适用房建设计划已经启幕。今年,全市将开工经济适用房400万平方米;五年内,将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及廉租住房约2000万平方米、33万套,其建设规模约占同期新建住房规模的20%。届时平均每5套新建住房中,就有一套是经济适用房及廉租住房。
经济适用房建设的全面启动,传递出了一种什么样的信号?
市场、保障“两手抓”
市房地资源局年初公布的《2008年上海市住房建设计划》中,“积极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重点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不断适应市民梯度消费、逐步改善的住房需求”,被写入了今年上海住房建设的“四项原则”内。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也被列入市政府重大工程项目。
业界普遍认为,这传递出了上海房地产市场调控的一个重要政策导向,就是在培育一个诚信、规范、透明、法治的房地产市场体系的同时,也要建立健全一个分层次、多渠道、成系统的住房保障体系。经过多年的房地产市场建设,上海已有大量家庭通过买房改善了居住条件,可还有许多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无力购房。建立一个分层次、多渠道、成系统的住房保障体系,旨在让这些家庭也能分享到经济发展的成果。
廉租住房制度主要针对最低收入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目前,上海市廉租住房家庭人均收入认定标准已放宽到600元,年内还将进一步放宽。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则重在积极解决中低收入家庭和经市政府认定的其他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让那些收入略高于廉租房保障家庭,但仍无力从市场上购房的“夹心层”,也能改善住房条件。
高起点规划高质量施工
针对的群体是中低收入家庭,但上海在经济适用房的规划建设之初就已明确:必须高起点规划、高质量施工。记者昨天在三林基地现场看到,虽说工地刚刚破土动工,可一系列细密的规划方案早已出炉,并在现场进行展示。规划效果图上,现代化住宅小区的社区服务中心、卫生中心与文体中心等一应俱全,教育、商业、敬老等公建设施也早有考虑。
《上海市住房建设规划(2008-2012年)》提出,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规划布局要充分考虑低收入和中低收入家庭生活对交通设施条件的要求,优先在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和公建配套设施比较完善的区域安排供地,主要集中在轨道交通沿线、中环线和外环线附近建设,单套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眼下,三林基地西侧,在建的轨道交通8号线芦恒路站正在加紧施工,另有多条公交线路也已在规划中。三林基地以建筑面积60平方米左右的二室户房型为主,综合考虑了住宅的使用功能与空间组合、家庭结构和人口等因素,努力实现在较小的套型内满足家庭基本居住生活的需要。
据了解,今年上海开工建设的40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还包括徐汇华泾、宝山顾村、南汇航头、闵行浦江、松江泗泾和青浦华新等基地。管理办法正加紧论证上海将大规模建设经济适用房的消息传出后,市民最关心的问题便是:符合什么条件才能购买经济适用房?如何确保让最需要的家庭优先购买、如何确保购买过程的公平公正……也都是人们关心的热点。目前,规范本市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申请审核、轮候供应、售后管理等各项制度的《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正在加紧论证与听取各方意见,总体考虑是健全“四个机制”――首先是建设机制。
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主要采取项目法人招投标方式,确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开发建设;通过在划拨建设用地上集中建设和在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项目中按一定比例配建等方式,筹措房源。其次是供应机制。经济适用住房采取出售和出租并举的方式,主要供应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区县为主实施;对审核批准的对象,按照规定轮候供应。再次是管理机制。根据“市区联手、以区为主”的原则,市政府成立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区县政府负责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适房等住房保障;市和区县房地局是经济适用住房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办分离”的要求,全市组建市、区县、街镇三级住房保障实施机构,承担日常事务性工作。还有一项是退出机制。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后不满五年不得上市转让;购买满五年需转让的,应按规定向政府交纳一定比例的土地收益等价款,住房保障机构可以优先回购,继续用于住房保障。【作者:张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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