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重新调整分配办法 土地出让收益10%用于廉租房
2008-08-12 17:08 作者:赵洁 来源:
省城调整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净收益分配办法。根据规定,土地出让净收益的50%用于固定支出,10%用于廉租住房保障。
本报济南8月11日讯记者从济南市政府获悉,省城调整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净收益分配办法。根据规定,土地出让净收益的50%用于固定支出,10%用于廉租住房保障。
土地出让净收益为土地出让总收入依次扣除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土地出让成本、上缴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后的余额。济南市规定,从土地出让总收入中提取5%,建立国有土地收益基金,主要用于土地收购储备。提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后的土地出让收入,用于拨付土地征用和拆迁补偿费、土地开发费、土地出让业务费等成本性支出。提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并支付土地出让成本后的土地出让收入,则要扣除财政部门上缴中央和省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
在分配方面,济南市规定,土地出让净收益的50%用于固定支出,50%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固定支出中,土地出让净收益的20%用于农业土地开发,10%用于廉租住房保障,5%用于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5%用于一般用于支出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0%设立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统筹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admin
相关阅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