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中医病人跳楼自杀
2008-08-05 02:27 作者:赵洁 来源:
2008年8月4日,来自宁阳的患者家属带着横幅和花圈来到山东省中医院(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门前,要求院方为8月2日从该院开水房跳楼自杀的患者承担一定责任。
据死者的表弟赵先生介绍,跳楼的女性患者今年30多岁,于2008年7月14日来到省中医住院治疗眼病,截至8月2日已经住院20多天,前后花费七八千元,但是眼睛仍然保持入院时的0.3度左右,基本没有好转。前天患者从一楼病房登上省中医10几层上的开水间,踩着房间里的椅子从窗户跳下,当场身亡。
噩耗传来,患者家属带着疑问找到省中医院领导,该院李院长告诉患者家属和赵先生,患者是自己跳楼自杀,院方没有责任,也不会承担任何责任。该院保卫科长则直接告诉患者家属:“你们爱上哪告就上哪告,我们是国营单位,不怕你们告”。
据现场围观的刘先生说,在7月16日还有一名患者也是从省中医开水房跳楼自杀的。如果这个消息属实,在短短不到一个月就有2名患者从同一个地方跳楼自杀,院方是否有责任尚且不论,这两起悲剧的发生本身就应该引起医院、患者和全社会的深思。
本网记者将继续关注事态发展,并就这起悲剧的相关责任问题采访医院上级主管部门和消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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