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被黑 2万意向金遭中介侵吞
2008-08-04 22:28 作者:赵洁 来源:
大众网济南8月3日讯(记者 王晓亮)济南市历下区的李女士近日遭遇了一件烦心事儿,原本挑中了一套称心如意的二手房,不料却卖给了别人,更让李女士烦恼的是,交给房屋中介的意向金2万元也要不回来了! 签下协议想买房 今年7月上旬,李女士在网上看中了历下区燕东山庄的一处二手房产,经过联系才知该房产由卖家委托济南市21 7月22日,卖家在“买卖意向书”上签名确认。7月25日,在李女士与卖家达成一致意向的第三天,李女士接到房屋中介商的电话,通知她与卖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李女士当日因有事不能赴约,便与房屋中介达成口头协议,约定7月27日签约。 7月27日,李女士按时赴约,却被中介告知房屋已经出售给别人。李女士买房不成,便向中介索要自己交付的意向金2万元,遭到中介拒绝。 买房不成要退款 8月3日上午,记者跟随李女士再次来到该房屋中介索讨2万元,负责人段店长称“买卖意向书”中有明确规定:买卖双方应于达成一致意向之日起3日内,按照受托方的安排,至受托方指定签约地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李女士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签约,而且,李女士与卖主私下联系,曾告知卖主“一时凑不齐预付款,有可能不买该房了”,因此卖方将房屋出售给其他人,是李女士违约致使无法完成房屋交易,中介对此不知情,所以2万元不能返还。 李女士称自己确实与卖方联系过“有可能”不买,但是随后第二天就明确表示愿意购买该房,并和中介约定在7月27日签约,中介也表示同意了,自己并没有违约。而且,按照“买卖意向书”的规定,在意向书的有效期内,卖方同意按照买方购买总价出售或买方购买总价已达委托价且付款方式符合卖方条件,双方签订买卖意向书时原意向金转为定金。卖方签字确认后2万元意向金已成为定金,据李女士了解,卖家在签字确认后,并没有收到李女士交付的2万元定金(原意向金),李女士认为这是导致卖家将房屋出售给别人的原因。 中介为什么没有把定金交给卖方?段店长解释说这是“行规”,卖方已经与中介签订了委托协议,其中就规定买方交付的意向金将由中介负责“代收”,只有买卖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中介才会把定金交给卖方。 李女士与中介进行交涉时,中介向李女士提出三个解决方案:一是由中介继续为李女士找房子,这2万元作为找到房子后的中介费,多退少补;二是中介收取14000元(即购买总价的2%)作为为李女士找到的燕东山庄房屋的中介费,剩余6000元退还李女士;三是按照“买卖意向书”中规定的,买方李女士违约,定金(原意向金)不予返还,卖方将定金额的一半1万元支付受托方,作为受托方收取的从事中介服务的费用。 李女士表示,这三个方案都不能接受,如果中介坚持不返还2万元意向金,那么自己将诉诸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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