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城五年建设住房32万套
2008-07-25 17:38 作者:李玉坤 来源:
济南市公布2008年-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重点建设中心城旧城区、长清老城区、龙洞地区、西客站周边、小清河沿线、西部城区、主城区东部、东部城区
济南市2008年-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正式出台。在5年时间里,新开工各类住房32万套,总建筑面积约3215万平方米。
据了解,住房保障调控体系由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两大类构成。保障性住房以政府为主导建设,占建设总量的50%。其中,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占建设总量的6.6%,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占9.2%,重点工程拆迁安置住房占18.4%,旧村(居)改造安置住房占9.3%,危简改造安置住房占6.5%;商品住房占建设总量的50%。其中“三限”政策性商品住房占10%,普通商品住房占建设总量的40%。
规划期内,单套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总建筑面积达到新建住房总建筑面积的70%以上。
住房建设用地布局和建设用地供应方面,重点建设中心城二环路内旧城区和长清老城区,奥体文博片区周边的龙洞地区,西客站周边的张庄、腊山地区,小清河沿线地区,西部城区的大学园、平安地区,主城区东部的王舍人、刘智远地区,东部城区的唐冶、孙村、彩石地区。
规划期内,用地供应总量约1834.8公顷。其中,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约984.5公顷,商品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约850.3公顷。
据了解,住房保障调控体系由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两大类构成。保障性住房以政府为主导建设,占建设总量的50%。其中,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占建设总量的6.6%,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占9.2%,重点工程拆迁安置住房占18.4%,旧村(居)改造安置住房占9.3%,危简改造安置住房占6.5%;商品住房占建设总量的50%。其中“三限”政策性商品住房占10%,普通商品住房占建设总量的40%。
规划期内,单套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总建筑面积达到新建住房总建筑面积的70%以上。
住房建设用地布局和建设用地供应方面,重点建设中心城二环路内旧城区和长清老城区,奥体文博片区周边的龙洞地区,西客站周边的张庄、腊山地区,小清河沿线地区,西部城区的大学园、平安地区,主城区东部的王舍人、刘智远地区,东部城区的唐冶、孙村、彩石地区。
规划期内,用地供应总量约1834.8公顷。其中,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约984.5公顷,商品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约850.3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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