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中国楼市:刻不容缓
2008-07-16 17:56 作者:梁太祥 来源:
美国政府拯救两家地产公司消息:2008年7月15日,使A股多头信心大振,没想到美国投资者并没有“认账”,隔夜美股高开低走“吓晕”今日全球股市。
央视《经济半小时》报道:深圳出现大量房地产断供族,内忧外患之下,两市地产股终于轰然倒地,纷纷跌停,“难兄难弟”金融股也成为空头抛售重点。截至收盘,两市保利地产、金地集团、珠江控股、华发股份、上实发展、中粮地产、泛海建设等跌停。工行、中行、招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等也以大跌报收。
央视:深圳楼市或将现断供潮 :深圳房价持续下跌,许多人发现他们过去买的房子其价值正在不断缩水,他们所欠银行的购房贷款,其数额甚至超过了房子现在能卖出的市场价,也就是说,这些房子已经成了负资产,而一些房主则是选择把房子扔给了银行,我们可以发现,断供对购房者来说,意味着给银行的首付款和每个月的还款,全都打了水漂,更严重的是她的名字从此会打入银行的信用黑名单,以后再办信用卡、办贷款,都会是个麻烦,深圳目前到底有多少购房者断供?我们现在还无法得到一个准确的数字,但可以肯定的是,断供者的人数正在不断增加。
万科A:901.74万股遭机构“大甩卖”:2008年7月15日,万科A(000002.SZ)现身深交所大宗交易平台,以每股9.41元的价格成交901.74万股,总成交金额达到8485.41万元。该笔交易买方营业部为中金公司交易单元,卖方营业部为机构专用。昨日,万科A报收9.48元/股,微跌0.21%。
的确,救中国楼市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毕竟中国楼市是城市规划与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发商也是中国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我们每一个中国公民都希望中国强大和富有,并在世界上占有重要的社会地位,所以作为国家立项批准,建设部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主办的2008中国房地产暨土地营运交易会有责任面对中国房地产行业的楼市问题提出意见和看法。
面对中国房地产行业的救市问题,将于2008年10月18日至21日在广州体育馆与第104届广交会同期举办的2008中国房地产暨土地营运交易会推出了《中国房地产十方会谈》,这些论坛包括“2008全球国际花园城市市长峰会, 2008中国建筑师与企业家尖峰对话, 2008中国房地产发展趋势论坛, 2008行业整合与房地产企业战略论, 2008亚洲不动产投资论坛 2008中国国际旅游、休闲地产发展论坛, 2008城市运营与城市竞争力国际论坛, 2008中国房地产学科建设论坛, 2008中国地产金融论坛, 2008中国主流地产媒体运营论坛, 2008中国土地运营年度论坛, 2008设计中国-建筑规划论坛”等。论坛中我们将邀请政府官员及房地产界的知名人士参加,如政府官员有:宋春华(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会长、建设部原副部长)、唐双宁(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 杨庆蔚(国家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司司长)、 胡存智(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司长、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常务副会长)、 张晓慧(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司长)、 陈 淮(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祁斌(中国证监会研究中心主任)、 王一鸣(国务院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房地产知名人士有:施永青(香港中原地产董事局主席)、 许荣茂(世茂集团董事局主席)、 郭炳湘(新鸿基地产集团主席)、杜惠恺(香港新世界中国地产公司董事局副主席)、杨国强(碧桂园集团董事长)、王石(万科集团董事长)、潘石屹(SOHO中国董事局主席)、任志强(华远集团董事长)、 卢铿(上实地产副董事长)、冯仑(万通地产董事局主席)、魏家福(中远集团总裁)、李明(中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林少斌(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凌克(金地集团董事长)、宋卫平(绿城集团董事长)等。届时作为建设部政策研究机构之一的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并将“中国房地产十方会谈”的专家意见和看法以及房地产行业的现行状况汇总之后一同上报建设部,对于中国房地产行业的救市问题最终还得由国家来决定。
相关链接:
相关阅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