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建设规划公示 五年建房70多万套
2008-07-11 22:26 作者:杨凯 来源:
本报讯(记者 赵健) 近日,市建委组织编制了《青岛市2008至2012年住房建设发展规划》,经市政府批准,青岛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局从7月8日起在青岛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上进行公示。今后五年,我市将建6700万平方米住宅,其中保障住房占477.5万平方米,共建71500套。
五年建房约70多万套
本次住房规划期限为2008年至2012年,规划范围是青岛市五市七区城镇规划范围内住宅用地。按照《青岛市2005年末全市房屋概况》,全市城区住房总建筑面积为8196万平方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27.97平方米。户均住房0.99套,住房自有率92%,住房成套率为94%。
根据最新制定的目标,2008至2012年,全市开工建设各类住房总建筑面积6900万平方米,如果按照每套90平方米计算,可建住房70多万套。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477.5万平方米,共71500套,其中开工建设廉租住房65万平方米,约13000套,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62.5万平方米,约25000套,基本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开工建设普通(限价)商品住房250万平方米,约33500套。完成市区“破、危、陋”旧城区和城中村的改造任务。中小套型住房建设实现新建商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占新建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的70%以上。
土地收益15%要建保障房
在土地保障方面,本次规划制定了严格的保障标准。规划期内,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建设用地比重占年度住房建设用地总量的70%以上。
根据住房保障工作的年度计划,为切实落实住房保障资金,本市将建立市区两级财政统筹安排的住房保障资金筹措机制。住房保障资金纳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安排。2008年至2012年,市区两级财政每年筹资5亿元作为市内四区廉租住房建设资金;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之后全部用于住房保障工作。城市土地出让收益要更多地向住房保障倾斜,用于住房保障制度建设的土地出让净收益比例不低于15%,并逐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住房保障的比例。
鼓励企业打造精品工程
今后五年,本市将借鉴国内先进城市经验,鼓励国内知名大企业参与我市房地产开发,通过引进先进开发理念,结合青岛自然风貌和人文条件,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打造既具有本地特色,又充分体现国际先进理念的环境一流、功能先进、配套完善的现代化精品工程。大力倡导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环保型住房建设,制订青岛市住宅示范小区创建标准和政策激励机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全面提高我市住宅产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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