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研讨土管新机制 地批了也不能乱用
2008-06-26 22:29 作者:杨凯 来源:
省国土资源厅、省土地学会昨日联合举办纪念江苏省第18个全国土地日专题研讨会,各方人士围绕"科学发展与土地管理新机制"建言献策。
严格用土管制:用土管制权不属于所有者
严格用土管制,是昨天与会人士的共识。
国土资源部咨询研究中心副主任刘文甲用两组数据说明当前我国土地形势的严峻:1996年至2007年,全国耕地总量从19.5亿亩减少到18.26亿亩,11年间减少了1.25亿亩,存量离18亿亩红线只有一步之遥;而另一方面,我国城镇建设用地26万平方公里,这一用地规模,按发达国家标准,城镇化率应该达到60-70%,而我国目前的城镇化率却只有40%左右。
刘文甲说,我们的土地配置形式存在着三个较突出的问题:建设用地增长过快,工业用地扩张成本过低,违法用地屡禁不止,严格用土管制制度势在必行。
"部分市场派人士认为,地批给我了,我想怎么用就怎么用,政府无权干涉。这是不对的。土地是一种特殊的资源,就像对烟花爆竹等危险品国家要实行管制一样,用土管制权是一种国家权力,它不属于所有者。越是市场化程度高的国家,越是强调用土管制。我们现在谈合理利用土地、节约集约使用土地,都是要以严格用土管制为基础的。"
集约化利用:不再硬性要求工业用地绿化率
集约化利用土地是昨天研讨会上各方人士讲到频率最高的词。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夏鸣认为,集约用地是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的重点工作之一,关系到能否更好地保障和服务江苏"两个率先"。
要发挥集约用地的最大效益,就必须在确保18亿亩耕地红线的前提下,重视建设用地、农村耕地资源、劳动力资源以及市场的集聚,从而发挥各种资源的集聚功效。夏鸣说,农村耕地资源集聚的目标是使以前一家一亩三分田的状况向大面积有效的现代耕作方式转变,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而劳动力资源的集聚,客观上将加强劳动力的培养。江苏的城镇,如果有两三万人或者五六万人集中居住,在提供劳动力资源的同时,可以形成巨大的消费市场,这个市场会使江苏的服务业蓬勃发展,农村的公共设施也就会物尽其用。
对于集约化利用土地,南通尝到了甜头。南通市常务副市长蓝邵敏说,苏通大桥建成通车为南通经济腾飞提供了巨大机遇,但人均土地只有0.8亩却大大制约了南通的发展空间。在新的形势下,我们通过机制创新,建立了集约化土地利用模式。比如过去我们对工业用地的绿化率也有要求,追求建设花园化工厂,现在我们不再作要求,而把厂区绿化与公共绿化和道路建设巧妙结合,实现了绝对绿地的集约化,节约了大量土地。2007年全市建成70万平方米标准厂房,147个项目全部使用存量土地,没有新增用地指标。
差别化管理:"土地蛋糕"不必"一刀切"
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副主任郧文聚说,过去我们在推进土地管理工作时主要采取"奖优罚劣"的办法,但各地经济发展阶段不同,对土地需求也不同,采取灵活的手段尤为重要。所以,今后将建立土地利用计划差别化管理机制。
所谓差别化土地管理,就是在真实、科学测算各地的土地利用需求的基础上,针对各地具体情况区别对待供与压的关系,科学预测土地资源的使用,从而合理切分"土地蛋糕"。
郧文聚说,这样可以改变过去"一刀切"的做法,从而有效避免借机扩大用地规模、不节约集约用地和违反耕地保护政策的行为发生。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林依标认为,耕地占补平衡也应在政策制定上实行差别化。目前,我国东南部地区占用耕地多,后备资源少,而西部地区占用耕地少,而后备资源多。在政策制定时应充分考虑各地资源禀赋的差异性、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平衡性和产业发展的多样性,部分占补平衡可由国家来安排实施。比如国家重点项目,用地省份在交纳正常规费的基础上,可再新征资源补偿费,交给国家,由国家在一些后备资源多的地区新增耕地。这样既抑制了盲目的用地冲动,又体现了对农业的反哺,有利于现代农业的规模化发展。(记者 蒋欢 严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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