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多项措施为困难群体提供住房保障
2008-05-27 21:38 作者:杨凯 来源:
淄博市将经济适用房建设列为今年为民所办的“十件实事”之首,申报经济适用住房项目11个,计划投资4.25亿元,施工面积41.34万平方米,竣工20万平方米,为城市低收入家庭提供2900套经济适用住房。市里与区县层层签订安康居住工程目标责任书,每季度通报进展情况,对区县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烟台市今年在市中心区建设不少于3000套、24万平方米的保障性住房,将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和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从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并优先解决符合条件的无房户、危房户和原国有、集体企业的特困职工家庭。
青岛市今年在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项目中配建廉租住房,在城中村改造项目中配建经济适用住房。到目前,全市3000套廉租住房、5000套经济适用住房的配建房源已分别落实,并确定以5亿元回购配建的廉租住房房源,用于对低收入困难家庭的配租。从今年5月起,这个市还提高了廉租住房补贴标准,由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4元提高到16元,并按户确定保障面积标准。调整标准后,1人户、2人户分别由过去的每月168元、336元提高到480元。
相关阅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