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补贴与建廉租房 哪个政策更惠民?
2008-05-22 21:41 作者:杨凯 来源:
去年底,丰台区举行了“廉租房实物配租摇号仪式”,39户符合实物配租条件的廉租家庭参加了摇号,申请家庭全部中签拿到了选房顺序号。摄影/吴镝
4月10日至20日,市政协通过新浪网、首都之窗、市政协网站和首都部分新闻媒体,开展了2008年市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检查督促重点提案点评活动。十一届一次会议以来,市政协共收到党派、团体、界别、委员提案1188件,立案1117件,经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分析推荐出18个备选议题供市民点评。这些议题涉及民生、奥运、金融、残疾事业、环境保护等方面,集中体现了政协委员的关注热点,受到广大市民朋友的极大关注。本刊特邀部分委员就相关议题进行深入阐述,以期为一些问题的解决和政策的制定提供参考。
随着全国范围内廉租房建设如火如荼的开展,随之暴露出来的一些问题应该引起我们的关注。
到底该不该建廉租房
就目前国情而言,与货币补贴相比,大规模的廉租房建设是弊大于利的。其一,廉租房建设是个系统工程,需要综合协调国土资源、建设、发改、财政、房管等多个政府部门,这无疑大大增加了行政成本,降低了行政效能。其二,廉租房建设的投资大、周期长。且目前城市土地紧张状况也制约着廉租房的建设。而货币补贴好支配、易管理,从而大大降低了行政成本。其三,廉租房制度缺乏且很难建立动态监管和退出机制。如果变化的程度不再符合居住廉租房的条件,如何将其清退出户?虽然《廉租住房保障办法》中有明确的退租规定,但这在实践中操作起来极为困难。
货币补贴更具优势
与建廉租房相比,货币补贴的优势不言而喻。首先,货币补贴的直接目的是改善受保障对象的住房条件,对受保障对象而言,只要这部分补贴款的使用有利于其整体生活质量的提高,就没有悖逆发放货币补贴的根本目的。其次,无论是住房需求,还是其他需求都是人的客观需要。受补贴者有权利,也有能力选择补贴之用途。让有主观能动性的受补贴者去支配补贴款更符合其现实需要。再次,不同的受保障者对住房条件的承受力和标准的要求是不同的。而廉租房标准是根据社会一定群体的一般性要求制定的,因此,纸面上的原则标准要让位现实中的客观需要。如果受保障者甘于已有的住房条件,认为这部分补贴款做其他使用更能提高其整体收益的话,又何乐而不为呢?可见,发放货币补贴无疑会更灵活地满足受保障者的需求。
由此看来,廉租房建设不宜操之过急,货币补贴实须稳步推进。和谐社会,以人为本。建设廉租房要设身处地为租房者着想,才能真正扣住和谐社会的命脉。
(作者系市政协副秘书长、民建北京市委专职副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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