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抵押金不给房钥匙 这钱收得没道理

2008-05-09 22:32    作者:杨凯   来源:  

不交装修抵押金就不给钥匙。沈阳市大东区南卡门路芳菲苑小区的物业,不仅违反规定收取装修抵押金,而且是明知故犯。业主们好言好语,软磨硬泡,最后联合恳求,都没好使。

    芳菲苑小区物业违规收费 物价局表示将深入调查

  业主出示物业收费单据复印件 ■本报记者 闻英奇 摄

  不交装修抵押金就不给钥匙。沈阳市大东区南卡门路芳菲苑小区的物业,不仅违反规定收取装修抵押金,而且是明知故犯。业主们好言好语,软磨硬泡,最后联合恳求,都没好使。

  着急 “扯不起 交了算了”

  昨日11时许,住在芳菲苑小区4号楼的张先生拿着钥匙从物业办公室走出来,无奈地对记者说:“有啥办法呀,跟物业扯不起,交了算了。”

  记者看到,张先生手里拿着“两年物业费”和“损坏公共设施补偿费(验房后返还)”的收据。

  张先生说,芳菲苑小区是5月1日通知办理入住的,物业公司要求业主必须交两年的物业费和1000元的装修抵押金(损坏公共设施补偿费)才给钥匙。因为自己在外租房,实在跟物业耗不下去,就交了钱。

  “交吧,我还有俩月结婚,不给钥匙咋装修啊。”4号楼的董先生也表示无奈。

  恳求 少交点也不行

  记者在物业办公室看到,9名业主正和一位男子询问交费的有关事宜。

  “(装修抵押金)不交不行吗?”一位女业主问道。该男子抽着烟,笑着摇摇头。

  “那我交500,反正不是抵押嘛……”女业主“讨价”说。该男子表示这是公司制度,不能有特例。

  业主刘女士告诉记者,他们一共10多位业主一起来的,已经“恳求”了两个多小时,一点作用都没起。

  “软磨硬泡都不好使,有几个人磨不起就交了。”刘女士气愤地说。

  对话 “限制业主乱装修”

  11时30分许,记者获悉该小区物业是沈阳房开物业有限公司,物业经理姓魏。

  面对记者,魏经理直言:“两年物业费和装修抵押金是物业公司收的,不交就拿不到钥匙。”

  记者:知道装修抵押金是不允许收取的吗?

  魏经理(点点头):明细上写着“损坏公共设施补偿费”,说白了就是装修抵押金。

  记者:那为什么还收呢?

  魏经理:限制业主乱装修,比如业主更改了房屋结构,依据政府有关条款,业主是应该受到惩罚的。

  记者:如果业主装修时破坏了公共设施,会有执法部门处理,物业公司没有执法权啊。

  魏经理:改了那就晚了,物业是先预防。业主装修完,我们验房后再还抵押金。

  至于为何收取两年物业费,物业方面的说法是买房时有的业主被赠送一年物业费,为了方便统一收费工作,所以收两年物业费。对这两项费用的收取,物业方面拿不出相应的收费许可证。

  违法 物价局将深入调查

  记者从沈阳市物价局获悉,早在2005年1月就规定,在办理商品房入住时,严禁向业主收取装修抵押金、保证金等费用。通知还规定,应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

  随后,记者将此事反映给沈阳市物价局,举报中心王江宁主任表示会深入调查。

  沈阳百联律师事务所的徐海忠律师表示,依据相关法规,可认定物业公司的收费行为是违法行为,业主可通过两种渠道争取自己的权利:一是去物价局投诉举报;二是诉诸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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