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穗楼市现“分期首付” 类似美国次贷
2008-04-17 17:59 作者:杨凯 来源:
近期广州、深圳等城市的楼市成交量出现了萎缩迹象。同时,严格的信贷政策也让一些开发商患上了“资金饥渴症”,于是一些开发商祭出了“分期首付”的旗帜,期望通过促销加速资金回笼。
然而专家却认为,在楼市低迷的情况下,分期首付就是银行代替开发商“饮鸩”。因为这种分期首付类似于美国的次贷,变相降低了首付门槛,从而加大了银行的风险,同时也架空了“房贷首付至少三成”的政策,应该引起相关部门警惕。
今年1月份,广州新建商品住宅均价跌破万元,同时成交量也萎缩至上年同期的一半左右,2月份楼市继续“量价齐跌”。在楼市低迷的情况下,由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富力桃园打出了“首期免息月供计划,11万即可轻松入住”的促销广告。
广州花都区的楼盘星缘美居为了完成销售任务,也进行了“首付两成”的促销。据销售人员介绍,为减轻购房者首期支付的压力,购房者首付只需要两成,其余由开发商垫付,然后再免息向购房者分期收回。
然而,根据2007年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精神,对于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不得低于30%;对于已经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
广州大学商学院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琳认为,这是一种打擦边球的做法。开发商的这一行为规避了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进而会使得对楼市的调控效果大打折扣,使调控政策成为“空调。
广州房地产专家韩世同认为,这跟美国的次贷是相似的,一旦危机爆发会给开发商和银行带来双重风险。
广州中泽律师事务所周玉忠律师则认为,开发商承诺购房者在数十个月内分期偿还首期房款,其实质属于发放中短期住房贷款的行为。作为商品房的出卖人,开发商无权经营商业银行业务,其行为构成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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