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二套房政策明紧暗松 认定标准微调
2008-03-31 18:23 作者:杨凯 来源:
进入3月份后,银行又开始为全年的房贷任务而发力。记者今天从驻济银行个贷部门获悉,目前济南银行执行房贷政策依然偏紧,同时一些银行开始微调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其中,招商、深发等银行规定,第一套住房贷款已结清并售出,申请第二套住房时可视为第一套住房,可享受优惠利率。“我们一直严格执行央行和银监会的文件,第二套房贷政策执行并未松动。”今天下午,记者致电我市多家银行个贷部门负责人时,均得到这样的答复。进入3月份以来,为完成全年的房贷指标,在北京、上海、昆明等地银行均传出第二套房贷政策松动的消息。其中,建行北京分行出台规定:人均住房面积少于均26.6平方米,可获二套房贷优惠。“第二套房贷政策执行没有任何变动。”建行山东分行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一直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其中对第二套房贷的政策严格执行有关监管要求,目前在执行中这些政策和规定没有任何变动,北京分行并不是对第二套房贷政策进行调整。与建行一样,中行、农行、工行等国有商业银行均表示,严格执行相关文件。
采访中,大多股份制银行表示,一直严格执行国家第二套房贷政策。但记者发现,与国有大银行的谨慎相比,他们则在执行中灵活变通。招商银行、深发银行济南分行的有关负责人称,不管征信系统有没有记录,第一套住房已经结清并售出,再申请第二套住房同购买第一套政策一样,将享受优惠利率等政策。
据了解,这是继去年12月初央行及银监会明确第二套房的贷款政策后,首次出现第二套房贷款政策松动的情况。按照当时的政策规定,无论第一套房是否贷款还清,只要在央行征信系统中有按揭贷款纪录的家庭,在购买第二套房时最低首付款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
“济南房地产市场不同于其他城市,并未出现大幅泡沫现象,房贷政策松口也是可以理解的。”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负责人说,当初央行、银监会出台了《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文件,直指个别城市的房价狂涨,房地产市场出现较大泡沫,金融风险增大。“这个政策主要是抑制金融风险,济南房地产市场一直中规中矩,谈不上有什么风险,房贷过紧反而会抑制市场发展。”这位负责人解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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