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观点交锋:减免税费可降房价?

2008-03-10 19:00    作者:杨凯   来源:  

近年一些地方政府向开发商征收税费有50多种,如蓝图审查费、防雷检验费、劳务咨询费、职工培训费、质量监督费,还有一项叫做“不可预见费”,涉及25个部门,收费总额占房价的15%至20%,营业税等各项税收则占去房价的15%。

  王超斌委员:

  曾入选胡润财富榜,是河南台兴房地产公司董事长,是此次《减少政府收费环节遏制房价上涨》建议的发起者。

  《减少政府收费环节遏制房价上涨》建议主要内容:

  住房价格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是住房开发过程中政府向开发商征收税费太多,建议取消不合理税费。

  8日晚上10点,政协委员王超斌仍在会议室里与记者们“舌战”。他与9名委员正拟联名提交《减少政府收费环节遏制房价上涨》的建议。

  委员质疑隐蔽的“不可预见费”

  王超斌委员介绍,近年一些地方政府向开发商征收税费有50多种,如蓝图审查费、防雷检验费、劳务咨询费、职工培训费、质量监督费,还有一项叫做“不可预见费”,涉及25个部门,收费总额占房价的15%至20%,营业税等各项税收则占去房价的15%。市场房价中,地价占比为23%至30%,建筑成本约占25%至30%,房地产商利润约占10%至18%,财务成本约占8%。

  接受媒体采访的5名委员席间则几次“炮轰”“不可预见费”。

  王超斌等委员提出这一建议的主要调研依据是一份由河南省房地产协会提供的河南及全国各地房地产市场的调查报告,不过王超斌委员表示不向媒体公布这一报告。他表示,“不可预见费”不但在河南,全国几个大城市都有。3月8日下午,10位全国政协委员还到北京市朝阳区一个名为东区国际的小区,就该小区房地产商在房地产开发环节的费用进行实地调研。根据这家开发商提供的数据,东区国际每平方米平均售价约为2.3万元。其中,在每平方米的房价构成中,建筑成本约3500元,土地费用近6000元,各种税费近1万元。此外,开发商还需要支出的费用包括拆迁补偿费、不可预见费等。

  媒体“三问”建议可行度

  现场至少10位记者争相举手,疑问出奇地集中。一问:房价上涨,最大责任在政府还是在开发商?二问:建议大大触及地方政府利益,会否难行?三问:建议将触动整个中国税收体制,可行度会否打折扣?

  王超斌答道:地方政府以房地产开发拉动地方经济增长和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的利益冲动,是造成住房价格居高不下的一个重要原因;目前还没估计建议实施的可能性,但即使税收方面动不了,至少收费方面可考虑取消。

  在向10多家媒体公布了提案内容和调研结果、回答了媒体的提问后,王超斌等委员连夜将这份联名提案提交给全国政协。

  房价上涨“板子该打在谁身上”

  “房价上涨,这个板子究竟该打在谁身上?”曾因主持研究取消“五一”黄金周而知名的清华大学学者蔡继明委员亦在联名者之中,他与王超斌一起应对置疑。

  他说,近来地方政府30%至50%的财政收入来自房地产业,这些收入却很长时间未纳入财政预算。18亿亩耕地保护的底线已经临近,可供开发的还剩2000多万亩,地方经济靠房地产拉动的路已经走不通了。

  王超斌委员举例说,江苏省在2006年一季度仅房地产业和建筑业两大行业就缴纳土地税91亿元,这两大行业的税收占到江苏省地方财政收入的35%。“如果算上各种收费,那么这个比例更上升到50%以上。” 蔡继明建议打破大的房地产开发商垄断市场的局面,降低房地产开发准入门槛,引入竞争,房价应该会逐渐下降。

  这10位联名提交建议的委员是:王超斌、蔡继明、张亚忠、张家林、宋丰强、宗立成、金正新、白虹光、张全国、印乐。

  ■题外问答

  “一次性付款打折

  不是真降价”

  对于有记者提出深圳、广州等地传来有开发商一次性大幅降价的消息,王超斌委员表示,他对这些所谓降价房进行了调查后发现,基本上降价的都是积压房,地段不好或朝向不好的房屋。“高成本拿下的房子,怎么会赔钱卖?”

  而对于目前北京有开发商推出的一次性付款九折优惠,王超斌认为这根本不是真正的降价。他解释说,销售时间的长短直接关系到开发商的盈利率。“一个房子还没建好,预售时一次性即使只拿到全部房款的90%,也跟半年后涨价20%的利润率一样。”他说,开发商需要支付银行贷款利息等财务成本。“在预售时一次性收全部房款,要比先收买房人20%的首付,半年后房子建完再从银行拿剩余房款的财务成本少很多。”

admin

相关阅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