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声音:经适房也应该建进“高档区”
2008-03-04 18:28 作者:杨凯 来源:
山东经济学院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郭松海,是连续三届全国政协委员,他多年来一直研究住房问题,每年两会上都会提出房产方面的提案。今年,经济适用房引起了他的关注。他提出了一个大胆建议――推行混居模式,把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也建进市中心,建进高档小区。
问题――
经适房位置偏远
买着便宜住着贵
为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国家采取了一系列保障性住房政策,包括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然而从各地的实践看,这些房或许称得上“经济”,但却不“适用”。
2007年,济南的经济适用房建成并公开选房,令人想不到的是,首批204户选房者中,竟有113户放弃选房。望眼欲穿盼来的经济适用房为何坐了冷板凳?老百姓说出了实话:贷款难,户型不合适,位置偏远生活不便,物业服务跟不上。比如世纪中华城,从这里骑自行车进入主城区,至少需要40分钟到一小时,公交车也很少。很多人因为上班远或孩子上学等原因,无力承担交通成本,只得放弃。
郭松海委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很多城市的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都建在远离城市中心的地区,对那些低收入家庭来讲,生活很不方便,交通成本太高。
建议――
培育非营利组织
建设混居型社区
在建议中,郭松海委员提出了一个大胆建议――推行混居模式,把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也建进市中心,建进高档小区。
郭松海说,不应将低收入群体边缘化,市中心的公共设施也应让他们享受。“我们为何不可以建这样一种新型社区: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高档商品房按一定比例搭配,各层次消费群体共享便利、和谐相处?”
具体如何实施?郭松海说,可以政府强制规定,在所有地段的所有住房项目中,拿出一定比例做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虽然这样会给政府和开发商带来一些麻烦,但政府和开发商不应逃避这种麻烦。郭松海同时建议,政府应培育一些非营利组织(如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建设经济适用房。建成房屋以指导价向符合条件的居民销售,政府给予减免税费的优惠政策。“许多发展中国家如巴西、印度等国,近年都选择这种经济适用房供给方式,我国也应该生产这种公共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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