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对“炒房团”太宽容?不必大惊小怪

2008-02-26 17:47    作者:杨凯   来源:  

  ■新闻背景

  据《北京日报》报道:前几年在京城风风火火买房的温州和山西炒房团现在开始“出货”了――抛售手中囤积的北京商品房,其中最多的一位准备出手400多套。也就三四年工夫,北京万年花城的房价从每平方米五六千元涨到了一万五六千元,其他楼盘的房价差不多也翻了一番多,不少炒房客准备“套现”了。

    就像股市一样,某些炒家的暴富常常建立在无数散户亏本的基础之上,然而炒股并不被认为是剥夺乃至掠夺,因为游戏规则明摆在那儿,只要遵守规则,谁赚谁赔皆无话可说。房地产市场毕竟不一样:炒房导致泡沫,直接损害普通购房者的利益。出于实际居住需要的普通购房者毕竟不是股市上的“散户”,他们的利益被掠夺,本可实现的住房权利被剥夺,其非公平性、非道德色彩比股市上的“剥夺”要严重得多。

  尽管如此,这些年来,我们这个社会却给予了炒房者以及炒房团过度的理解和宽容。

  一是情感上的宽容。市场经济允许投机,而“炒”是投机的典型方式之一。任何一种“炒”都需承担风险,且收益与风险成正比。也许基于此,我们这个社会对于炒房者是相当宽容的。按说,经济就是经济、市场就是市场,对任何投机行为都不能简单用道德标准予以衡量,更不能指望投机者人人都变成慈善家。然而它需要一个大前提,即这个市场是成熟的,因此也是公平的。问题是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并非一个成熟、公平的市场,因为构成该市场的非市场因素太多。

  二是理论上的宽容。虽然零散看到过专家对商品房特殊性的说法,但完整的理论体系始终未能形成并指导实践。既然人人都知道土地具有特殊性和复杂性,既然土地掌控在地方政府手中并容易导致其价值观的“非民生”、“非公平”倾向早已是公开的秘密,那么,对商品房属性的理论认识就要到位,理论论述就要明确。

  三是政策上的宽容。从政策层面看,我们这个社会对炒房者同样是相当宽容的。早几年只有某些地方政府出台过“禁炒令”,但作用十分有限。近年来的第二套房贷政策对大规模炒房者的抑制作用似乎也并不大。

  四是舆论上的宽容。几年前温州、山西炒房团大规模进军北京,此时新闻监督的责任不仅仅是高度关注,而且应对政府以及市民发出预警。然而笔者从媒体上看到一些专家和业内人士的说法却是:炒房团并不会导致泡沫。

  因价格畸高、节节攀高而买不起房的普通市民对炒房团当然是反感的,然而虽然他们人数众多,却难以从理论上、政策上以及舆论上对炒房团进行制约。至于操控理论、制定政策、负责舆论的人,在情感上对炒房团以及炒房行为却是接受的。尤其是某些地方政府,生怕本地房价涨得不够、涨得不快,因为房价背后隐藏着他们太多的利益。(刘以宾)

    不必大惊小怪(第三方评论)

    对于开发商来说,房价的波动、融资的困难、市场需求的减少可以称为拐点;对于炒房者来说,针对炒房的种种政策限制,炒房收益的减少也可以称为拐点;而对中低收入者能获得住房需求的满足就是出现了理想的拐点。只是,一线城市由于投资性需求受到遏制出现的起伏,对于二三线城市和买房自住的刚性需求占有很大比重的普通老百姓来说,房价受政策影响不大,房价依旧会保持刚性和平稳。我们还不要轻视奥运经济的拉动作用。鉴于此,笔者以为我们不必对山西、温州炒房团抛售北京囤房大惊小怪并寄予厚望。

    博弈格局愈加复杂(金台时评)

    从表面上看,温州和山西炒房团抛售囤房,是顶不住房产新政压力的具体表现。众所周知,在去年房产价格节节看涨的阶段,大量游资蜂拥而入,并且基本采取了只进不出的“吸房大法”,一个普通炒家手里攥着几十、上百套房子都已不是新闻。这些炒家抱着房价必涨的利益预期,等待最高价位出货的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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