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称合法房产遭强拆 被迫流落街头

2008-02-01 19:25    作者:杨凯   来源:  

湖北老河口市的一男子,因三证俱全的房产被政府有关部门定性为违章建筑,被勒令拆迁而拒绝赔付,使其公道无处伸张。此事在红网论坛上引起强烈凡响,网友纷纷指责开发商无法无天,当然也有人怀疑事件的真实性,一时成为网络一大热点。
1月29日,刘小群在长沙,他的眼神有点失落。网友摄
上面赫然写着“可恶开发商……”,这个冬天有点冷。网友摄
镜头拉近点,刘小群显得很无奈、无助。网友摄

红网长沙2月1日讯 “这开发商也太嚣张了,悲哀呀!”1月31日,记者在国内各大知名网站留意到,一篇题为《湖北一“钉子户”被逼流落长沙街头》,附带多张照片的帖子广为流传,帖子讲述湖北老河口市的一男子,因三证俱全的房产被政府有关部门定性为违章建筑,被勒令拆迁而拒绝赔付,使其公道无处伸张。此事在红网论坛上引起强烈凡响,网友纷纷指责开发商无法无天,当然也有人怀疑事件的真实性,一时成为网络一大热点。

帖子陈述说,“1月29日,长沙的街头虽然冰雪封冻,但仍然掩盖不了春节的气氛,到处呈现出过年的景象。本人刚从超市里购物出来,发现了这令人心酸的一幕,就用携带的相机拍了下来。经过笔者简单的问询,照片中的人为湖北老河口市(属襄樊市)的一公园游乐设施承包人,因为三证俱全的房产被政府有关部门定性为违章建筑,而拒绝赔付,并对其所属的房屋进行强制拆迁,使其公道无处伸张,而流落街头。”

照片显示,手持一张纸片者纸上写着,“可恶开发商逼我四处流浪!――本人刘小群,湖北老河口市人,因开发商与政府官员狼狈为奸,使得本人价值300多万元的房产及设施化为乌有,由于本人四处讨还公道,又被有关部门软禁多日,本人趁看守不备成功逃脱,流落此地,望好心人伸手援助,助我重返家园,回家过年。”同时上面还说“欢迎媒体采访”,期望律师帮忙。

记者约见了当事人刘小群,他自称“保证事件是真实的”,因为有各种证据,在网上传的也有,并展示给记者他所带的证据,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还有当地规划部门签字的证明信,他说,“自己也找过律师,也上访过,最后都无果而终。”他还自称被当地有关部门办的“法教班(法律教育班)”封闭教育一周有余,并未上任何法律课程,每天还被10多人看守,连吃饭、上厕所都有人跟随。他还表示,只要按法定的得到赔偿就可,并不希望和谁闹矛盾。

有网友痛批现在的开发商太嚣张,简直到了癫狂的程度,某些地方政府也过于媚商。当然,也有网友质疑,资料显示为湖北襄樊的网友说,“我们必须为拆迁对象考虑问题,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是对的,更是我们必须做的。但当他们合法权益已取得,我们已依法依规进行拆迁时,他们仍拒不拆迁,漫天要价,难道我们就没有办法?难道让他阻碍我们公益事业的发展,妨碍我们为老百姓谋福利?都想争当最牛‘钉子户’是时代的悲哀,我们应该为其举行‘葬礼’。”

1月31日中午,记者通过当地114查询到老河口市公园唯一登记的电话联系方式,试图与“中山公园拆迁指挥部”取得联系,进一步核实,114客服人员称“此号码已欠费停机”,记者随后拨打此电话证实号码确实已停机。

admin

相关阅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