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协会:购房应避免四大不良消费倾向

2008-01-29 18:05    作者:杨凯   来源: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会长宋春华27日表示,当前我国一些购房者的消费理念存在着贪大、超前、炫富、浪费四大不良倾向。

    新华网太原1月28日专电(记者 叶健)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会长宋春华27日表示,当前我国一些购房者的消费理念存在着贪大、超前、炫富、浪费四大不良倾向。

    在27日山西省2008房地产高峰年会上,宋春华说,当前,我国广大置业群体的消费理念,总体上趋于理性,但仍然存在着以下四项不良倾向:

    第一是盲目贪大。宋春华说,中国人到底要住多大的房子,有住100平方米的,有住200平方米的,说不清楚,但总体来说,存在着盲目贪大的现象。

    第二是超前消费。宋春华表示,时下一些年轻的工薪族,一买房就想买好房型,而且是大面积,买不上就有点不高兴,这种没有梯度意识的消费理念是不理性的消费。即使横向比较,韩国的大学生也要毕业八九年后才有条件买一套房子,而且往往不是大户型的。

    第三种不良倾向是一些消费者存在着炫耀和摆阔的心理。购房对他们来说,不是纯粹的消费,而是当成一种身份的象征,利用房子来炫耀自己。

    第四是浪费。宋春华说,盲目贪大、超前、炫耀,这些行为本身就是一种浪费,另外从住宅的技术本身来看,特别是节能方面,浪费现象同样比较严重。

    宋春华表示,购房实际上就是一种消费行为,用以满足人们居住的需求,广大消费者在避免这些不良倾向的同时,应该提倡中小户型,倡导科学文明的消费模式。而所谓科学文明的消费模式,主要是指合理适度、梯度消费、节约资源。

    宋春华认为,在消费者调整消费理念的同时,国家也应鼓励开发建设中小户型的普通住房,以优惠的政策加以扶持,反过来讲,对大户型特别是豪宅,应该进行约束。

admin

相关阅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