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建管局通知:有安全隐患的工程要停工

2008-01-28 18:52    作者:杨凯   来源:  

省建管局近日下发通知,对施工隐患不能及时消除,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工程项目,坚决责令停工。

  本报济南1月27日讯 近期气温较低,雨雪天气频繁,建筑工地施工作业条件和环境较差。同时,春节即将来临,工作生活节奏加快,思想容易松懈,是各类安全事故多发时期。省建管局近日下发通知,对施工隐患不能及时消除,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工程项目,坚决责令停工。

  据介绍,针对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特点,以防火、防盗、防冻、防风、防中毒为重点,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级主管部门将相继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事故隐患是否及时消除,停工工地是否做好防火、防盗和保卫等工作。对隐患不能及时消除、问题不能及时解决,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工程项目,坚决责令停工。

  省建管局要求,停工的工地要按规定切断电源、水源,保养好机械设备,封闭现场,搞好治安保卫工作。留守人员要按规定做好巡查保卫工作,并注意自身的安全,防止触电、失火和煤气中毒;未停工的工地,要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安排好企业领导、项目班子成员的节日值班和施工现场职工的工作、休息、娱乐等;要责成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生活、办公等临时设施的安全使用管理,严防失火、中毒和坍塌事故以及失盗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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