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追腐败 严防土地成集团式腐败新温床
2008-01-23 18:04 作者:杨凯 来源:
这是开平市长沙街道桥尾村一村民在向记者反映当地的海伦堡地产项目的违规情况(2008年1月摄)。新华社记者梁钢华摄 深追腐败,以儆效尤,用铁腕遏制以土地谋私利的“集团腐败” 明知县级政府并无农用地转用和审批权限,但广东开平市却在短短3年内炮制9714份假材料,非法批地近3万亩。日前,涉案的“问题书记”、“问题市长”被责成撤职,开了基层党政一把手因土地问题而同时被“一票否决”的先河。 本刊记者近日深入调研发现,开平市打着加快地方发展旗号而大肆非法批地的背后,是一些基层干部利用土地求政绩、谋私利的不良风气在抬头。当前,圈屯、炒卖土地,正成为一些地方官员在地方国企和相关国有资产逐步转制后,进行集团式腐败的新焦点。 “两低现象”凸显腐败新动向 开平是广东著名侨乡江门市辖下的一个县级市。该市3万亩非法批地案因其土地数量庞大、集体顶风作案情节恶劣等而震惊世人。而3万亩土地批出后,并没有相应的项目跟进。 据查,在2002年5月至2005年9月,开平市、镇两级政府无视无权转用和审批农用地的“红线”,一方面擅自将集体农用地视作国有未利用地,另一方面打起当时县级政府有权审批15亩以下的国有未利用地的“擦边球”,化整为零地把土地分批拆开成15亩以下的面积,在市内自行审批。短短3年间,全市共非法炮制假材料近万份,非法批地近3万亩。 更为恶劣的是,在全国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暂停农用地转用审批期间,开平市政府不但没有纠正其违法行为,反而继续违法审批土地;在接受监察部、国土资源部督办期间,开平市有关部门又拿出虚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以欺骗手段应对上级的调查。 据了解,开平3万亩非法批地案除数量庞大、集体顶风违法、欺上瞒下等特点外,还存在突出的“对历史闲置地利用率低”、“新批地开发率低”的“两低现象”。 专家和干部群众向本刊记者表示:这集中反映了继“转制”之后,一些地方的“集团腐败”正集中瞄准土地。 首先,开平对全市历史闲置土地利用率低,大量上世纪90年代批征的土地尚未开发利用,近几年又大量新批征用,呈现“旧地不用又批新地”的奇怪特征。 记者沿325国道在开平境内的各镇、街采访时,发现原为良田、现被填平的闲置土地随处可见,延绵成片,在水口镇和百合镇尤其多。这些闲置地有的杂草丛生,有的干脆红土朝天,令人痛惜。 开平市委一位干部告诉记者,这些闲置地其实很多是上世纪90年代遗留下来的,至今仍未重新开发利用。“有那么多的闲置地不去想办法盘活使用,为什么偏偏要另行征地、填埋农民赖以生存的耕地呢?我实在是想不通啊。”他痛心地说。 其次,非法新批新征的近3万亩土地利用率更低。江门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蓝社宜向记者证实,开平市前几年非法批准土地3万亩,但实际在建或已建成的只有2300亩,开发比例只占7.7%。 记者采访的许多专家和实际工作者表示,开平市的一些地方干部,“大批地,少项目”现象,说明他们是在打着促进地方发展的旗号,一方面求政绩,一方面以炒地大肆谋取私利。 据多位知情人士介绍,开平市基层领导敢于顶风违法批地,而且公然对抗上级检查整治,最大的动力是以地谋私。 他们说,“领导干部搞土地腐败的门道多着哩。发包填地工程,‘四通一平’工程,土地买卖,减免新增建设用地相关费用,克扣征地款,等等,一些手握重权的领导,都可以通过这些环节谋取巨额私利。” “招商少项目、政府低收益的现象,戳穿了政府‘因公违法’的骗局。实际上,镇主要领导自始至终掌控着填建地和炒卖地的主导权,说其为‘炒地领导’毫不为过。”他说。 本刊记者接触的多位参与填建开平非法批地的建筑界人士透露,这几年开平市、镇两级从农民手里征来的土地价格每亩仅一两万元,但到最后卖到开发商手中时大多数已被炒卖了五六手,价格最低也升至16万元/亩以上,贵的已超过100万元/亩,而主导者正是当地的主要官员及其亲属好友。 “非法征地的背后,其实是市、镇两级领导主导的征地生意。”他们说。 对涉案领导干部坚决问责 “政府巨大的土地整理投入,实际上只是养肥了少数的市、镇主要领导干部。”开平市一位干部告诉本刊记者。 深入开平各乡镇农村采访可以看到,由于征地价格严重偏低,也没有妥善处理好失地农民就业、培训、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安置补偿和保障,给被征地农村的社会和谐稳定留下了隐患。 在非法批地最为严重的水口镇,这里连续两届党委政府共非法征用农民土地6000多亩,许多村民已无以为生。记者走访该镇的后溪、松竹、寺前、梁边等多个村子了解到,当地政府从农民手中征地后补偿的价格最高每亩仅为2.6万元,最低仅为每亩4600元,除了村集体留用的部分,农民实际只拿到很少的征地款,没了生活出路。 “现在全村大多数耕地被低价‘强行征卖’了,村民们只能靠打点零工赚点生活费,或是让子女出去打工寄钱回来,很多上了年纪的失地农民甚至连吃饭都成了问题。”松竹村农民冯旺对记者说。 “对于这么一宗惊天大骗案,除撤销有关责任人的领导职务外,还应追究其法律责任,特别是腐败问题。”这是记者在开平调研时当地干部群众说的较多的一句话。 广东省社科院研究员丁力说:“一些地方官员无视土地法律法规,胆大妄为,根本原因在于违法成本低”,这助长了官员卖地谋私,企业、开发商屯地待涨的新“集团腐败”现象。 他们建议说,对于这样一起有组织的重大非法批炒卖地案,相关负责人、重大嫌疑人除应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外,还应追究问责其以下的相关法律责任: 一是应追究问责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根据监察部以及国土资源部的通报,此案不仅涉及的土地面积巨大,而且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督察组现场督办期间,当地有关官员拿出虚假的“一套又一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以欺骗手段应对上级的调查”,应当属于情节特别严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情形,理应严厉追究法律责任,切实避免以纪代罚和以罚代刑现象。 二是应追究问责相关人员的腐败问题。丁力研究员提出,当前,在地方国企和相关国有资产逐步转制后,一些地方官员已把谋取私利的焦点放在炒卖国家土地上,土地已成为各地官员“集团腐败”的温床。 “对开平这起非法征地大案,绝不能只对当事人撤职了事,还应严查他们的腐败问题,以达到‘敲山镇虎’的警示作用。”开平市不少干部群众建议:为实现司法回避并加大彻查力度,建议采取异地司法介入的方式,不查出相关土地腐败分子并实施司法问责,绝不收兵。 (梁钢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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