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约集约用地高调空降 执行问题成关键
2008-01-18 17:54 作者:杨凯 来源:
近日,国务院发出《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下称《通知》),打击目标直接是那些囤积土地闲置不开发的开发商。该通知在市场上引起了极大反响,众多业内人士表示,新政公布后的执行情况将是关注的重中之重,而新政策框架下,土地的取得途径也将有可能发生改变。
国务院亲自督阵
1月7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中规定,政府将对开发商从政府手中购买的、闲置未用的土地进行征税乃至重新收缴。
《通知》中规定,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不符合法定收回条件的,也应采取改变用途、等价置换、安排临时使用、纳入政府储备等途径及时处置,充分利用。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对闲置土地特别是闲置房地产用地要征缴增值地价,国土资源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办法。2008年6月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将闲置土地清理处置情况向国务院做出专题报告。
《通知》还规定,加强对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的监管。国土资源部要会同监察部等有关部门持续开展用地情况的执法检查,重点查处严重破坏、浪费、闲置土地资源的违法违规案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将企业违法用地、闲置土地等信息纳入有关部门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金融机构对房地产项目超过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完成土地开发面积不足1/3或投资不足1/4的企业,应审慎贷款和核准融资,从严控制展期贷款或滚动授信;对违法用地项目不得提供贷款和上市融资,违规提供贷款和核准融资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另外,与以往不同的是,《通知》中的措辞出现了明显的变化,原来的主管部门“可以”采取措施如今变成了“必须”采取措施。
关键在于执行力度
在获悉主管部门公布集约用地方面的通知后,SOHO中国的有关高管对本报记者表示,目前一些开发商囤地的问题,已经引起了各界的高度关注,面对主管部门的新政策,SOHO中国方面坚决拥护。
该高管表示,新通知要求“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不符合法定收回条件的,也应采取改变用途、等价置换、安排临时使用、纳入政府储备等途径及时处置、充分利用。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从其了解的情况看,该政策已经执行多年了,SOHO中国方面一直是按照国家政策执行的,没有囤积过土地。
另有市场人士表示,从以往相关政策的执行情况看,收取土地闲置费的实际执行力度一直不是很强,有的地方迟迟难以明确土地闲置的时间,有的地方一直没有确定土地处于何种程度,才能算是处于闲置状态。据说有的开发商在土地上停一台推土机,当地主管部门就算该片土地处于开发状态了,这些不明确之处,实际上放任了土地囤积行为的发展。新通知的出台级别比以往更高,体现了主管部门对相关问题的重视程度正在提升。从最近国家主管部门出台的一系列政策看,如第二套按揭问题等,主管部门的调控非常精准,如果此后就土地集约问题出台具体细则的话,将会对行业造成更大的影响。
旧城改造将会增多
1月14日,由全国工商联住宅产业商会和中国城市房地产开发商策略联盟共同资助支持建立的REICO工作室推出了“2007年房地产市场运行状况及2008年形势预测”报告。在该发布会上,华远地产的当家人任志强也对国务院新政策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任志强认为新政对好公司影响不大,将有可能导致新增用地减少,旧城改造增多。
任志强表示,此次新通知的很多内容都是对相关主管部门而言的,直接针对房地产市场、土地市场的内容并不多,这部分内容也主要是在强调一些已经公布过的政策精神,新的内容并不多,所以整体看来,对市场的直接影响并不会太大。从现在的土地市场情况看,由于土地部门对新增建设用地这一部分管理得非常严格,很多城市都已经开始另寻发展途径,在旧城改造方面加大了力度,由于旧城改造不涉及新增土地面积,不会涉及到耕地问题,所以操作相对容易一点,但旧城改造涉及的拆迁问题会比较多,这将是一个新的市场问题。 (肖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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