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等通报26起房地产违法典型案例

2008-01-10 17:30    作者:杨凯   来源:  

建设部等通报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违法违规案例

建设部新闻发言人李秉仁同志主持会议 图片来源:建设部网站

建设部稽查办公室副主任王宁通报典型案例 图片来源:建设部网站

    现将建设部、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审计署、监察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等八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各地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尤其是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作一通报。

    开展专项整治是党中央、国务院交给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等八部门的重要任务,是遏制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权钱交易行为的重要举措,是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重要措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专项整治工作高度重视,采取部门联动、集中检查、督办问效、信息通报、曝光典型案例等措施,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交易、中介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了土地取得、规划审批、房屋拆迁、开发建设的、广告销售等环节的违法违规、权钱交易行为,专项整治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截至2007年年底,全国共查处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案件9029起,通报违法违规典型案件1788起。

    在查处的案件中,开发企业的违法违规问题主要集中在:未按规定缴纳营业税等税费;非法占用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取得土地使用权后,闲置2年或2年以上未开发建设;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或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规定进行建设;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擅自施工;不符合商品房预售条件,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或预售商品房;未取得预售许可发布预售广告,或发布的房地产广告不真实、不准确,欺骗和误导公众;还有未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并擅自交付使用,等等。

    主管部门的违法违规问题主要集中在:对依法应实施行政处罚的单位,未予处罚或处罚不力;违规批准施工图设计文件;违规发放规划、施工、预售、拆迁许可证;依法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与房地产企业搞权钱交易,等等。

    中介机构的违法违规问题主要集中在:经纪机构未按规定到相关主管部门备案,聘用未取得执(从)业资格的房地产经纪人员,发布未经委托的、虚假的以及未经核实的房源、客源信息;估价机构违反有关规定设立分支机构,未取得资质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超越资质等级承揽业务,等等。 
    下面,通报26个比较典型的案例。

    1、山西省查处的长治市凯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规开发建设,山西晋荣首佳房地产中介服务有限公司违规销售案

    长治市凯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未取得任何土地、规划、施工、销售等相关手续的情况下,违规开发建设阳光假日城三期工程,并委托山西晋荣首佳房地产中介服务公司违规销售,非法收取近500名购房户预售款6000余万元。在相关部门对其检查期间,其经理冯军携款潜逃。长治市公安部门已将潜逃的冯军缉拿归案,等待法院判决。相关部门拟注销凯悦公司的房地产开发资质,注销晋荣首佳公司的经纪备案资格。阳光假日城的三期工程已按法定程序选择了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2、八部门专项整治办公室与黑龙江省联合查处的宁安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违规开发建设案

    宁安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出借开发资质,以与自然人李某合作开发的名义,在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情况下,违规开发光明小区四组团3#楼项目。该项目的规划、施工等相关手续均为开工后补办,在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情况下已部分入住。此外,该项目的施工单位宁安市立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擅自修改工程设计,致使首层超高;使用密度未达到设计标准要求的保温板,违反了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宁安市建设局对宁安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出借开发资质的违规行为处以20万元罚款,对宁安市立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擅自修改工程设计的违规行为处以20万元的罚款,并由相关机构对该项目的质量安全进行重新检测。

    3、山东省查处的泰安市天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规开发建设、销售案

    泰安市天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未取得任何土地、规划、施工等相关手续的情况下,违规开发建设南关中岳花园项目。该项目一共有10栋住宅楼,目前有5栋楼已经竣工,另5栋楼也正在建设中。同时,该公司隐瞒事实,骗取了该项目一期工程的预售许可证,并将部分房屋对外销售。2007年9月27日,泰安市相关部门已责令该公司停止违规销售行为,撤销南关中岳花园一期工程预售许可证,并对其违规销售行为处以7万元罚款。同时对其土地、规划等方面的其他有关问题,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4、八部门专项整治办公室与河南省查处的洛阳开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规开发建设、销售,洛阳兆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违规实施物业管理案

    洛阳开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尚未取得规划、施工等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就违规开发建设洛阳市三鑫小区。该公司还擅自变更批准的规划,对8栋楼批六层建七层,对2栋楼批五层建七层,超规划建设面积6431平方米;在没有任何批准手续的情况下,擅自侵占绿地,搭建44间标准储藏室,并在未取得销售手续的情况下违规销售。交房一年多才给业主开具购房发票,且发票金额远远小于合同金额。另外,洛阳兆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与业主委员会签订服务合同,物业公司曾对欠交水、电费的业主实施断水、断电,并与业主多次发生暴力冲突。洛阳市国土资源与城市规划局对该公司超规划建设问题处以8万元罚款;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之间的纠纷已诉至法院,正在等待判决。

    5、湖南省查处的株洲诚城房地产开发公司违规开发建设、销售案

    湖南省株洲诚城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未取得规划、施工、预售等相关手续的情况下,违规开发建设“湘中茗苑”项目。该公司还违规将其中的13套已售房屋多次重复卖给38位购房户,骗取购房款300余万元。由于此案涉嫌刑事犯罪,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该公司负责人已被刑事拘留。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6、贵州省查处的贵阳龙华房地产开发公司土地闲置案

    贵阳龙华房地产开发公司准备开发建设的新天大道项目,于2000年12月取得87900多平方米的土地,并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该项目至今未开发建设,超出规定动工期限,构成土地闲置。目前,贵阳市国土局会同市规划局正在对此案进行调查处理。

    7、北京市查处的北京玺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规开发案

    北京玺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玺萌大厦项目的开发建设过程中,未按规划批准内容进行建设,擅自对外立面进行修改,超出规划审批面积3304平方米。2007年5月16日,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对该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处以330万元罚款。

    8、建设部与内蒙古自治区联合查处的呼和浩特市立元房地产建设(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违规开发建设、销售案

    呼和浩特市立元房地产建设(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在“丽苑阳光城”项目的三期工程中,违反规划审批条件,擅自改变开发项目的平面布局、建筑层数,占用规划小区绿地及道路,将原规划的7栋住宅楼改为9栋,拟超规划建设近1万平方米;在未取得施工和预售手续的情况下,擅自组织施工建设,违规销售152套商品房;在呼和浩特市相关主管部门多次下发停工、停售、责令整改通知书的情况下,仍继续违规建设。2007年3月,呼和浩特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将该公司的开发企业资质由二级降为三级,处以罚款共计127.88万元,将其不良行为记入了企业信用档案,并对项目尚未建设的两栋楼不予以规划审批。

    9、辽宁省查处的沈阳市东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规开发建设案

    沈阳市东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开发建设亚泰国际花园项目中,超规划建设4.6万平方米,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220万元,拖欠配套费12万元,并擅自改变小区公共设施用途。2007年7月,针对该公司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沈阳市建委要求其限期整改,并将该公司开发资质由二级降为三级。

    10、安徽省查处的江西玉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徽州分公司违规建设案

    江西玉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徽州分公司在开发建设黄山市“玉虹花园小区”项目中,违规建设,小区绿化率未达到规划要求,未配建物业管理用房,安全防范措施未落实,未执行封闭式管理。黄山市相关主管部门已对上述情况进行批评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11、天津市查处的天津中新信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告违规案

    天津中新信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7年5月23日在媒体发布的“中新城上城”广告中,使用了“天津市中心唯一1000米无遮挡建筑群”、“上城豪苑,纽约豪宅精装标准、立面精装、园林精装”等广告用语。2007年10月17日,天津市工商局对该公司发布广告用语违规行为处以5000元罚款。

    12、海南省查处的海南衍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虚假广告案

    海南衍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在媒体发布的“山水晴湾商品住宅”项目预售广告中,使用了“首创私家游艇码头,拥有浪漫情缘后花园”的内容,实际上广告中宣传的游艇码头的土地使用权、河道使用权以及花园土地使用权均不属于衍宏公司。三亚市工商部门已对衍宏公司制作和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购房者的行为依法处以3.7万元的罚款,并要求衍宏公司对业主给予适当补偿。

    13、江西省查处的江西鸿瑞置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捂盘惜售案

    江西鸿瑞置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的南昌市昌北高层住宅项目,2007年1月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在长达8个月的时间内未开盘销售,违反了南昌市“商品房开发项目自取得预售许可证之日起10日内必须开盘”的规定。南昌市房管局已经注销了该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将该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14、广东省查处的广州市国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规销售案

    广州市国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国龙大厦”项目的销售过程中,隐瞒部分房屋已被其抵押给银行的事实,将已抵押房屋销售给购房者,并存在“一房多售”行为。该公司还涉嫌制造假房产证,欺骗购房者等问题。该公司主要经营人员已畏罪潜逃,目前此案已由广州市公安机关立案侦察。

    15、建设部与河北省联合查处的石家庄市金茂房地产开发公司假冒他人名义套取银行贷款案

    石家庄市金茂房地产开发公司从2003年上半年起,为筹集项目资金,假冒王某等多人名义,伪造其户口薄复印件、收入证明和购买金茂商城商铺的售房合同等材料,套取华夏银行石家庄支行贷款,没有到石家庄市房产管理局进行销售备案。同时,该公司还存在将商铺重复抵押后进行假按揭套取贷款等问题。目前,河北省建设厅已责成石家庄市房产管理局暂停办理金茂商城项目的销售备案、移转、抵押登记等手续,并对其存在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16、广西壮族自治区查处的柳州世纪龙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税违规案

    柳州世纪龙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4年度在开发柳州市五星街1-6号楼项目期间,采取隐瞒收入、多列成本、不如实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等手段,少缴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营业税、房产税等,合计偷税2656.27万元。2007年11月8日,广西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柳州世纪龙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犯偷税罪,判处罚金5312.55万元;该公司会计罗某犯偷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8个月,并处罚金140万元。

    17、浙江省查处的宁波市交通房地产有限公司涉税违规案

    宁波市交通房地产有限公司自2004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欠缴税款122万元。2007年7月,宁波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对其查补税款122万元,罚款26万元。

    18、吉林省查处的长春市耀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税违规案

    长春市耀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6年度提取93万元绿化工程费在销售成本中列支,既没有付款也没有取得合法凭证发票。2006年6-12月份,在销售费用中列支年度售楼人员销售佣金8.94万元,未按规定列入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纳税调整。2007年11月,长春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责令其将上述两项费用调整至应纳税所得额,共计补交企业所得税33.64万元,加收滞纳金1.18万元。

    19、陕西省查处的汉中远航房地产开发公司挪用专项维修资金案

    汉中远航房地产开发公司在“金色花园”项目的销售过程中,未给部分居民办理房屋权属证书,未上缴代收的专项维修资金共计6.19万元。2007年6月9日,汉中市城乡建设管理局向该公司追缴了全部专项维修资金,并对该公司处以4万元的罚款。同时,停止该公司其它业务申请,责令其在2007年12月底前办好相关居民的房屋权属证。

    20、云南省查处的昆明嘉立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农大分公司违规从事经纪业务案

    昆明嘉立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农大分公司在没有进行房屋权属审查,也没有核实登记人身份的情况下,违规发布出售廉租住房的虚假信息。2007年8月29日,昆明市房产管理局对该公司进行查封并责令其停业整顿,全面清理虚假不实房源信息,辞退违规操作的工作人员,同时处以1万元罚款。

    21、湖北省查处的武汉嘉华世纪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违法经营案

    武汉嘉华世纪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在未办理营业执照和房地产代理资格备案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江夏区纸坊街复江道6号设立营业场所,从事商品房“龙山水榭”项目的营销活动。该公司还以“龙山水榭营销中心”的名义,在江夏区纸坊街主要路段设置广告展示牌70余个,印刷宣传单10万份,向社会公众发送2万余份。武汉市江夏区工商管理部门依法对该公司予以取缔,并处以5000元的罚款。

    22、重庆市江北区原区委常委、江北区江溉片区建设协调指挥部原指挥长传志福受贿案

    传志福在担任重庆市江北区委常委、江北区江溉片区建设协调指挥部指挥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拆迁安置房项目、办理施工手续等方面为相关企业谋取利益。2003年至2006年间,先后向这些企业索取、收受贿赂计人民币399.6万元。2007年7月,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传志福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3、福州市仓山区原区委书记兼仓山区人大主任张森兴、仓山区建设局原副局长徐浪平受贿案

    张森兴在担任福州市仓山区委书记、仓山区旧屋区改造建设领导小组组长期间,与担任福州市仓山区建设局副局长、仓山区岭后旧屋区改造项目指挥部拆迁部副主任、仓山区首山旧屋区改造项目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的徐浪平,利用职务之便,在旧屋区改造等建设项目中为有关企业谋取利益。2003年至2006年间,张森兴、徐浪平共同收受这些企业的贿赂计人民币10万元、美元5万元,张森兴单独收受贿赂计人民币57万元、港元20万元、美元1万元、欧元1万元,徐浪平单独收受贿赂计人民币101.8万元、美元7.5万元、新加坡币10万元。2007年7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张森兴有期徒刑13年,判处徐浪平有期徒刑15年。

    24、江苏省扬州市规划局原局长张杰受贿案

    张杰在担任江苏省扬州市规划局局长、扬州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项目规划审批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2002年至2006年间,先后多次收受某些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贿赂,共计人民币75.6万元、美元5000元以及价值人民币8.69万元的古玩两件。2007年3月,江苏省仪征市人民法院判处张杰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25、成都天朗置业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孙家书、原总经理陈实、原财务负责人徐战波单位行贿、抽逃出资、挪用资金案

    成都天朗置业有限公司在与四川某大学联合投资建房过程中,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由总经理陈实出面,以公司名义向某大学后勤集团总经理谭某行贿人民币计120万元。此外,孙家书、陈实在成立天朗置业有限公司的过程中,抽逃注册资金;二人各自挪用公司资金注册成立其他公司、进行经营活动;孙家书指使财务负责人徐战波做假帐,侵占公司资金560余万元。2006年9月,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判处孙家书有期徒刑17年,判处陈实有期徒刑9年,判处徐战波有期徒刑2年。

    26、上海市松江工业区管委会规划建设部动迁科原科长何勇龙受贿案

    何勇龙在担任上海市松江工业区管委会规划建设部动迁科科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动迁补偿、发包拆房工程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1998年至2006年间,先后收受11家动迁户和3名拆房个体户的贿赂,共计人民币87.5万元。2007年10月,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判处何勇龙有期徒刑9年。

    上述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中,尚未处理结案的,有关省市主管部门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抓紧进行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八部门专项整治办公室。

    下一步,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等八部门将继续加强配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在继续严厉打击和惩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加快建设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和商业贿赂的滋生。

    一是狠抓违法违规案件查处。针对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权钱交易比较集中的领域和环节,认真梳理投诉举报线索,并联合纪检、监察、检察等相关部门,加大对重大案件线索的排查和处理力度。对情节严重、涉及环节较多的重大案件,特别是利用审批权和执法权进行索贿受贿的,要挂牌督办,限期查结,坚决予以查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要在近期通报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功能。

    二是抓紧完善政策制度建设。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房地产领域的问题,结合新出台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房地产领域的政策制度,增强相关罚则的约束力,提高可操作性和处罚力度。加大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房地产经营企业守法经营的意识,增强消费者维护自身利益的能力。

    三是继续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通过推行不良信息披露制度和守信激励制度,充分发挥信用体系的评价、激励、惩戒作用,提高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水平。大力营造市场诚信氛围,强化房地产领域市场主体的社会责任感,弘扬“守法经营、公平竞争、诚信兴业”的行业正气,引导更多的企业诚信经营。

    四是全面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从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规划许可、房屋拆迁等问题入手,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的范围,加大政务公开的力度。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及评议、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将政府行业监管、信息公开、社会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推动政务公开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

    五是进一步增强政策的执行力。继续抓好已经出台的相关配套文件和规章制度的落实,完善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工作机制,关口前移,从对违法行为的事后查处,转为加强事前和事中的防范,确保各项政策制度落到实处,将违法违规行为扼杀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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