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红线即将失守 闲置土地有望被挤出

2008-01-08 17:42    作者:杨凯   来源:  

国务院《通知》的出台,意味着从行政、金融等多种途径挤压闲置土地,有望切除“囤地待沽”这一“恶瘤”。在此背景下,开发商必须加快“消化”手中已有土地,同时其未来拿地也会更加谨慎。

    在全国耕地面积越来越逼近18亿亩“红线”的情况下,解决根治节约集约用地中的“痼疾”之一――闲置土地问题已刻不容缓。国务院《通知》的出台,意味着从行政、金融等多种途径挤压闲置土地,有望切除“囤地待沽”这一“恶瘤”。在此背景下,开发商必须加快“消化”手中已有土地,同时其未来拿地也会更加谨慎。

    不久前,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严肃地指出,截至2006年,全国的耕地面积为18.27亿亩,人均只有1.39亩,其中北京、上海、浙江、福建、广东等省市人均拥有的耕地比联合国粮农组织确定的0.8亩的警戒线还要低。

    “耕地面积距离18亿亩的警戒线只差2700万亩,也就是说,在2006年的基础上,耕地面积如果再损失1.5%,18亿亩耕地的底线就将失守。”他说。然而,与此同时,全国各地存在着大量闲置土地。

    “这包括闲置、空闲,以及开发不充分等三方面土地。”中国土地学会理事长、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局长邹玉川向上海证券报表示,如果将这些闲置土地挤压出来,将会大大缓解现在的用地紧张局势。

    以房地产开发为例,N建行一份研究报告显示,2001年初至2007年5月份,房地产开发商累计购置土地面积21.62亿平方米,而实际仅开发完成12.96亿平方米,“囤地”数量近10亿平方米,土地闲置情况可见一斑。

    “资源垄断在开发商手中,使得其囤地的收益高于开发收益,这导致土地开发进入囤地的恶性循环之中。”资深土地专家、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副总工程师邹晓云说。他分析指出,《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显然已经认识到这一问题,并从行政、金融等多种途径提高开发商囤地成本(如土地闲置满两年将无偿收回、不满两年的将征收20%土地闲置费、闲置房地产用地还要征缴增值地价等),以及提高其融资成本(如对延期开发企业从严提供贷款和上市融资等),以期将闲置土地挤压出来。

    “国务院《通知》的出台,无论是对手中已经‘储备’大量土地的公司,还是对手中原本土地‘储备’不足的公司而言,都必须慎重考虑。”国泰君安分析师张宇向上海证券报表示。

他认为,对于房地产市场而言,《通知》将促使房地产公司加快开发,增加房屋供给。“如果供给增加,则楼市价格预期自然会下降。”张宇分析认为,受制于资金实力的影响,开发商必须加快消化手中土地,同时其未来拿地也会更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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