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不能只“经济”不“适用”

2008-01-04 19:20    作者:杨凯   来源:  

抓好加快发展保障性住房建设这个“要点”,头一个也是最关键的,就是各级政府部门要舍得地方财政“出血”,下决心把更多更好的土地资源抽出来,以充分保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需要。

  近来有些地方楼市趋冷、房价趋降,房价“拐点”一时成为一个热议话题。房价“拐点”是否到来?各方吵来吵去,莫衷一是。这多少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群众对缓解住房困难的翘首期盼,值得各级政府高度重视。

  百姓急盼房价“拐点”,其实是急盼赶快摆脱眼下的高房价煎熬,真正租得上房,买得起房。这正好提醒有关部门怎样才能尽快为老百姓解住房之困,切实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住有所居”的目标,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尽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进一步加大力度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这才是民本政府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工作“要点”。

  抓好加快发展保障性住房建设这个“要点”,头一个也是最关键的,就是各级政府部门要舍得地方财政“出血”,下决心把更多更好的土地资源抽出来,以充分保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需要。

  同时,还应解决保障性住房因地段偏远、生活配套不足、“经济”但不“适用”等矛盾问题。杭州市最近的一些做法颇具新意:他们一改过去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用地“见缝插针”、零散安排的做法,选择几处和城区靠近的地段,建造几个超大型保障性居住区。这样一是可以集约使用投资搞配套建设,节省成本,争取少花钱多办事;二是方便居住区和地铁、公交线路等衔接;三是集聚“人气”,有利于商业企业在此经营,形成服务――盈利――更好服务的良性循环。

  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这一“要点”还有非常要紧的一条,就是要确保这类住房能真正送到广大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手中,为他们“雪中送炭”。杭州市新近也采取了新措施:在严格设定保障性住房申购资格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抬高“门槛”,并增加出台新的具体政策严控此类住房的交易转让,防止有人钻空子从中侵占好处。

  总之,只要政府部门忧百姓所忧,在“民生”问题上真正有心、用心,确实做到以人为本,在抓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碰到的矛盾和困难都是可以解决的。

    新华社1月3日“新华时评” 文/黄国文

admin

相关阅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